国网泉州供电公司2018年生产辅助项目结算审核单位采购竞谈公告
项目编号:QZFW2018GJT05028
受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泉州供电公司委托,将对下列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综合说明
1. 项目名称:国网泉州供电公司2018年生产辅助项目结算审核单位采购;
2. 项目概况:对18年生产辅助项目进行审核;
3. 报价要求:各轮次报价均按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报价,按预估金额报下浮率;
4. 结算方式:按审核后结算价或收费标准及报价下浮率成交;
5. 资质要求:
5.1 应答供应商需为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5.2 应答供应商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
5.3 谈判应答截止日近三年应承担过至少1个建筑类工程咨询项目业绩;
5.4 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有注册造价师并从事建筑类工程造价工作3年及以上;
5.5 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年应承担建筑类工程咨询项目5个及以上;
5.6 拟投入本项目主要咨询人员需具备注册造价师证书、造价员或电力工程造价资格证书,必须配备土建(建筑);
5.7 供应商应开具6%的增值税发票;
5.8 设有分公司的单位,由分公司参与应答的,需提供总公司相应资格证书及授权委托书;
5.9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的应答;
5.10 应答供应商企业信用信息公示不存在异常情况;
5.11 应答供应商近三年内(至谈判应答截止日,以下条款起算时间同)在国内招投标活动中未发生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5.12 应答供应商未被电网公司及下属电力公司评为不良供应商;或者被电网公司及下属电力公司评为不良供应商,但已不在投标限制期内的;
5.1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递交的应答文件。
6. 潜在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6.1 为投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6.2 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3 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4 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5 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6.6 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6.7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8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6.9 开标日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6.10 申请截止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7. 要求质量标准:符合、行业和电力部门的标准和现行规程规范及本项目的服务要求;
8. 项目实施周期:确定成交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0日;
9. 不含税预估金额:不含税预估金额158418元,税率6%;
10. 谈判有效期:自规定的谈判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九十天。
二、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购买时间及地点
1. 购买时间: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18年5月24日-2018年5月28日电话报名,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下同;
2. 报名后将营业执照扫描件、开票资料(电子版)发至我司邮箱;
3. 谈判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50元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30元,售后不退;可公对公转账,也可现金或微信转账,以上转账方式请备注标书费项目编号及公司名称;
4. 谈判文件购买及应答文件递交地点:泉州市
三、 应答文件递交及截止时间:2018年6月1日14:30时,招标代理机构在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应答文件将被拒收。
四、 领取谈判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
1. 应答供应商需为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 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 应答供应商认为应提供的其它材料。
所有应答文件逐页加盖公章,相关证件必要时提供原件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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