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恩施州政发[2018]10号文件规定,恩施州财政局拟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自行采购中介机构对2017年州级财政重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服务。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ESCZJ2018-X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恩施州财政局购买州级财政项目绩效评价中介服务项目
三、采购内容:
采购5家中介机构分别开展下列项目绩效评价服务:1、村卫生室运行经费项目(8县市);2、恩施机场二期扩建工程建设项目;3、州直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项目;4、恩施职院新建学生宿舍项目;5、公益性和类规划咨询策划、规划许可技术审查服务、红黄线一张图维护项目。
采购顺序按上列项目排序进行,同一供应商只能承担1个项目,如个项目成交后,不再参与第2至第5个项目谈判,依次类推。
绩效评价服务(见第三章 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四、采购预算:
1、村卫生室运行经费项目(8县市):6万元;
2、恩施机场二期扩建工程建设项目:4.5万元;
3、州直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项目:3.5万元;
4、恩施职院新建学生宿舍项目:3万元;
5、公益性和类规划咨询策划、规划许可技术审查服务、红黄线一张图维护项目:3万元。
上列预算为限价,凡供应商报价超过上述限价预算被视为投标无效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具备《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未被列入“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供应商为会计师事务所必须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准予执行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4、供应商为机构必须是经财政部门备案的机构;
5、供应商为咨询服务机构则必须在工商部门依法注册登记。
6、供应商为研究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须具备年检合格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供应商实行现场报名。请于2018年5月24日至5月29日17:00(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持加盖公章的《报名登记表》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套
七、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 5月30日至6月1日17:00(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八、谈判响应文件送达地点:恩施州
九、谈判时间:2018年6月4日下午3:00
十、谈判地点:恩施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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