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曲周县广厦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智能电子产业园基础设施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已由曲周县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曲周县广厦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为本项目发包人(下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图预算 编制、评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
2.1 工程名称:曲周县广厦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智能电子产业园基础设施二期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预算编制、评审
2.2 建设地址:曲周县
2.3 建设规模:主要建设车间3座,孵化中心1栋,以及道路、管网、绿化等配套设施。项目占地100亩,主要建设生产车间57250平方米、孵化中心16754平方米。
2.4招标范围:一标段为施工图预算和清单编制;二标段为施工图预算评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执行合同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职业资格及工程师职称;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
3.7投标人必须完成“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上注册。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5月24日至2018年 5月30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曲周县购买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2 报名时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和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关证书、证明及文件(以上证件须核查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 6月15日 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曲周县开标室。
6.2 开标时间:2018年 6月 15日 09 时 00 分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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