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松藻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物业移交综合整治设计和预算编制
竞争性比选须知
(编号:2018-XJ-18)
根据《重庆国有企业职工住房管理分离移交实施方案》及重庆松藻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松藻煤电公司)同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海棠溪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海棠溪街道办)签订《国有企业职工住宅管理工作移交协议》或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茄子溪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茄子溪街道办)签订《大渡口区国有企业职工住房分离移交协议》的有关规定及要求,需请第三方机构编制综合整治的设计和预算。松藻煤电公司与两个街道办协商后,由松藻煤电公司代表交接双方对第三方机构进行竞争性比选。
根据松藻煤电公司相关规定,拟通过竞争性比选的方式确定编制单位。请各参选人在收到《重庆松藻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物业移交综合整治设计和预算编制竞争性比选须知》(下简称:《须知》)及附表——《重庆松藻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物业移交综合整治设计和预算编制取费费率表》(下简称:《编制取费费率表》)后,按以下要求准备参选。
(六)比选资料费:是指参选人向比选人缴纳的,作为比选人为参选人提供本次比选活动有关信息、资料及相关服务而收取的费用。此笔费用不退。
二、报名资格
(一)参选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权利;
(二)参选人未被列入曾参与的投标(或比选)单位的投标(或参选)黑名单,无不诚信记录(按所附格式提供声明及承诺);
(三)具备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三、资料获取
(一)参选人将邮箱和联系方式通过短信或传真报,2018年5月28日前,比选人将本比选资料发送并比选资料。
(二)比选资料费:300元;
(三)参选保证金:2000元
参选资料递交截止日(2018年6月4日)前,比选资料费及参选保证金到达账户,视为报名;未到达账户的,视为未报名,比选人有权拒收其参选资料。
四、项目基本情况
此项目大约需200万元(整治方案须接收方海棠溪街道办或茄子溪街道办认可,整治方案编制过程中出现新问题且属于“一业”移交范围的应纳入整治项目一并进行整治,费用目前为暂定)。
项目地点:重庆市南岸区和大渡口区。
项目规模:表1所列。
五、工作内容及要求
编制内容:中选人严格按照表1所列内容进行设计和预算编制,整治方案编制过程中出现新问题且属于“一业”移交范围的应纳入整治项目一并进行整治。
具体要求如下:
1.根据、行业和地方相关要求,对该项目进行设计和预算编制;
2.根据、行业和地方相关要求,编制该项目工程编制报告书及其他相关资料,并将编制方案报告书报请海棠溪街道办或茄子溪街道办审查、备案、批准通过等等系列工作。
3.协助比选人对整改工程投资做好控制。
4.及时提供完整的编制资料。
5.履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编制职责义务,提供其他可免费提供的编制服务。
6.完成编制规范要求的其他工作内容。
九、参选资料递交
(一)参选人于2017年6月4日下午14:00~14:30时,将密封妥贴的参选资料递交到重庆市,并办理资料递交的相关手续。比选人于同日14:30时组织开标会,当众开启参选资料。
(二)参选人通过邮递、快递、代交等或过期递交的参选资料,松藻煤电公司企管法律部有权拒收。
十、评审办法
(一)参选资料开启程序:
1.监督人员当众宣读参选人纪律;
2.监督人、参选人代表共同对编制取费费率资料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确认;
3.按递交参选资料的先后顺序进行参选资料的开启和编制取费费率宣读;
4.参选人、监督人及工作人员在参选资料开启记录上签字确认。
(二)参选资料评审会
(一)参选资料开启程序:
1.参选人各派1名代表参加,评委不参加,监督员当众宣读《参选守则》;
2.监督人、参选人代表共同对参选资料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确认;
3.按递交参选资料的先后顺序进行参选资料的开启和编制取费费率宣读;
4.参选人、监督人及工作人员在参选编制取费费率记录上签字确认。
(二)参选资料评审会
1.参选人不参加,全体评委参加。监督员当众宣读《评委守则》;
2.评委会成员选定评委组长;
3.监督员监督下,评委组长组织评委成员对参选人进行资格审查;
4.评委对各份编制取费费率资料的计算进行核实,对计算错误的数据进行修正(修正原则:单价与总额不答时,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大小写不符时,以大写为准修正小写)。
综合资审、参选费率、声明及承诺、信誉等各方面情况并汇集所有评委意见,撰写评委意见记录,并按优劣顺序对符合要求的参选人进行排序。
(四)中选人确定办法
1.比选人根据评委对合格参选人的排序情况,综合比较后,在中选候选人排序名单中确定1名为中选人;
2.如果确定的中选人放弃中选,比选人可确定中选候选人排序名单中其他参选人为中选人或者重新组织比选。
3.被确定为中选人的参选人,均执行自己所报的参选编制取费费率。任何参选人被确定为中选人后,放弃中选的,其参选保证金不退还。
十二、履约要求:
(一)中选人接电话通知后3日内,按中选金额的10%(保留至千位)向比选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后,领取《中选通知书》。
(二)中选人履行完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凭松藻煤电公司松藻宾馆出具的《退还履约保证金审批表》,企管法律部衔接退还履约保证金事宜。
(三)中选人接中选的电话通知后,3日内未缴纳履约保证金和领取《中选通知书》的,视为放弃中选,参选保证金不退还。
中选人领取《中选通知书》后5日内,无故未签订合同,视为违约,取消其中选资格。履约保证金不退还。
中选人如不按本《须知》和合同内容要求完全履行义务,松藻煤电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同时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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