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县新城片区丁寨防洪排涝工程标前预审造价咨询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JHST/ES-2018-025
受咸丰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处的委托,对咸丰县新城片区丁寨防洪排涝工程标前预审造价咨询按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公开采购,特邀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参与谈判。
1.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1.1项目概况
咸丰县新城片区丁寨防洪排涝工程位于咸丰县新城片区,工程建设主要内容是新建排洪隧洞一条全长4577.1m及排洪隧洞附属工程,隧洞进口位于曲江河天星孔处,隧洞出口位于断明峡,隧洞断面为城门洞型。
1.2采购范围及标段划分
咸丰县新城片区丁寨防洪排涝工程标前预审造价咨询服务单位选择,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1.3采购预算
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24万元(此为限价)。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2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证书;
2.3拟投入本项目的负责人必须具有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
2.4财务要求:开标日个会计年度,即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不得出现连续三年亏损(新成立的企业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计算);
2.5近三年承担过一个或一个以上投资超过5000万元以上的水利工程造价咨询业绩(以中标通知书、项目合同、造价成果为准,三者提供其中一个即可);
2.6供应商谈判截至前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属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企业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且在有效期内(查询年限为近三年)。
2.7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活动当天登录“信用”www.creditchina.gov.cn)、“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记录的结果提交谈判小组进行判定。若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谈判将被拒绝。
2.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3.1请供应商于2018年5月28日至2018年6月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持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相关资质证书须符合3.供应商资格要求)、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书上须写明谈判项目名称、供应商详细联系方式,包括供应商名称、授权代表姓名、手机号码、单位办公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授权代表的身份证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恩施市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3.2 谈判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与开标
4.1 谈判时间(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6月6日下午15:00。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4.2 谈判地点(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咸丰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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