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委托,根据《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高新区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高新区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WR2018-166-ZC007
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和国土资源局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长春高新区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根据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吉林省万荣招投标有限公司就长春高新区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服务采购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资金已落实,出资比例为。招标单位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和国土资源局。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高新区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服务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JLWR2018-166-ZC007
2.3招标范围:2018年度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全面评价;2019年度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更新评价;2020年度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更新评价,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3服务地点: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4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至2020年完成成果验收
2.5服务进度:(1)2018年度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全面评价成果在2018年8月31日前提交;(2)2019年度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更新评价成果在2019年8月31日前提交;(3)2020年度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更新评价成果在2020年8月31日前提交。
2.5质量要求: 符合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2.6采购预算:600000元
0.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符合《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出具近三年(2015年-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无亏损(若新成立企业,须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出具近6个月内企业的缴纳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
(5)参加采购活动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须在工商行政主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有能力组织和实施本次采购范围内的企业、组织;近三年(2015年-2017年)完成过类似相关项目业绩,熟悉土地评估技术和业务,具有较强的服务能力,并具备实施本项目所要求的队伍、经验、技术和设备;
3.3投标人在“信用”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不良信用记录或在“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
3.4投标人须具备范围内执业的(A级土地估价)资质;
3.5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拒绝列入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9投标人需提供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31日至2018年6月6日止,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开户许可证、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企业无不良行为记录或无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网页查询截图、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长春市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本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22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项目预算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更多详细信息请咨询:北京投宝科技有限公司(猎豹投标网 www.18tb.cn)
市场总监:文 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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