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市鑫源投资有限公司关于汝州市城乡一体化园区城北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监理的招标公告
受汝州市鑫源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汝州市城乡一体化园区城北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并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汝州市城乡一体化园区城北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监理;
1.2 项目概况:该项目建设用地面积96.3亩,总建筑面积242881平方米,主要建设住宅楼、配套商业、社区服务中心、治安联防站、物业管理用房、地下车库、停车位及附属配套设施等
1.3 采购编号:汝财招标采购(融)-G-2018-109
1.4 资金来源:融资资金;
1.5 建设地点:汝州市城北;
1.6项目范围:图纸范围内的土建、安装、配套工程及施工阶段的全部内容。
1.7 工期:同施工合同工期
1.8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规范、标准、规定等。
1.9 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2投标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3拟派总应具有注册证书并具有相关职称,承诺在投标过程、项目监理过程中不经许可不得更换(书面承诺);
2.4拟派项目总、土建、市政、及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人员,前述本单位正式人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劳动合同必须由投标单位法人代表与之签订;2)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须提供2017年10月-2018年3月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提供网上查询页面打印页加盖公章及查询途径(如网站无法查询时,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
2.5 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以来承揽过同类型的监理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原件或中标通知书等相关证明文件);
2.6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件规定,应查询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在有效期内的证明,开标时须提供查询结果原件;
2.8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有效的近三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若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需提供企业成立后各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书(须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2.9投标人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暂停或者被取消状态,并且无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
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
3.1网上报名:本项目除网上报名外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
3.2 报名时间
2018年 5月 31 日 0时 00 分 到 2018 年6 月 6 日 23 时 59 分;招标文件 300 元/份。
3.3 招标文件费和保证金缴纳及绑定
3.3.2汇入账户和账号:招标文件费和保证金汇入账户和账号详见网上报名成功后费用缴纳说明单。
3.3.3招标文件费查询、绑定工作的截止时间统一为开始报名起至报名截止时间后两天,请投标人尽早进行招标文件费缴纳、查询、绑定工作,若自身原因错过缴费时间、查询时间、绑定时间,造成损失由潜在投标人自行负责。
3.3.5投标人招标文件费转账成功后,将招标文件费成功绑定至所投项目和标段后方可招标文件,纸质招标文件不再出售。
3.3.7 投标人只需要网上报名、缴费、绑定,暂不用上传投标文件,开标当天按照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携带纸质版文件进行投标。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7月3日上午8:30 (北京时间)。
4.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汝州市
4.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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