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开发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征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委托评审服务商入库公告
受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南通开发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征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委托评审服务商入库,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南通开发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委托评审服务商入库项目
项目编号:NTKFQCS20180531001
二、采购项目说明及预算金额
2.1磋商范围:本次拟选定3-5个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轮候接受委托进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评审工作。
2.2服务地点:南通开发区;
2.3委托评审期限:2年具体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其他:/
2.6本项目预算金额:
预算采购金额350万,其中项目类型1,按50个测算,采购金额150万元;项目类型2,按20个测算,采购金额200万元。本项目委托评审服务商项目分项目类型1(总投资5亿元以下)、项目类型2(总投资5亿元及以上)两个类型。委托评审费用单价项目类型1限价为3.0万元/次,项目类型2限价为10万元/次,供应商报价时需报单价,终报价(单价)超过委托评审费用单价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三、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响应单位必须是具有企业法人资质,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参与评估工作的第三方机构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经营范围内包含评估咨询业务;
5、参加过南通市维稳办培训的且为省促进会会员单位;
6、近三年承担稳评咨询评估任务不10个;
7、无其他违纪违规行为;
(二)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与磋商;
五、磋商保证金
1、磋商保证金的形式:银行汇票
2、磋商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20000元整/每位磋商响应供应商。
4、 采购人不接受银行汇票以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银行汇票须注明磋商项目名称及编号。磋商响应供应商在磋商现场递交本项目的保证金后,方可递交纸质响应文件。不递交本项目的保证金,视为放弃磋商资格,采购人将拒绝接受响应文件。故请不要将银行汇票封装在响应文件中。
六、供应商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上传与递交
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18年6月12日9:30(递交截止时间) 前去网上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参与磋商,
2、请各响应单位将项目报名回执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带至磋商现场以供查验。(不须密封在响应文件内)
3、纸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6 月12 日 9 时 30 分。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地点:南通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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