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县小村乡易地扶贫搬迁集镇集中安置房(第三期)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咸丰县小村乡易地扶贫搬迁集镇集中安置房(第三期)已由咸发改审批【2018】18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咸丰县小村乡人民,资金来源为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概况: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咸丰县小村乡集镇,项目建筑占地面积3862.073㎡,总建筑面积19077.121㎡,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2726.294㎡、商业建筑面积3681.689㎡、公开设施配套发建筑面积81.84㎡。新建房屋5栋,建筑层数6层,建筑高度22.15m,框架结构,一层为商业用房,二至六层为住宅,配套建设水、电、路等基础设施。总户数120户(其中:125平米户型52户、100平米户型30户、75平米户型18户、50平米户型20户),安置贫困户120户474人。共划分为以下2个标段:
2.1 咸丰县小村乡易地扶贫搬迁集镇集中安置房(第三期)-标段(1、2、3号楼及配套附属工程):
2.1.1 项目预算:人民币约1300万元;
2.1.2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1.3 建设内容:总建筑面积:9259.61㎡ , 新建房屋3栋,建筑层数6层,建筑高度22.15m,框架结构,一层为商业用房,二至六层为住宅, 配套建设水、电、路等基础设施;
2.1.4 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2.2 咸丰县小村乡易地扶贫搬迁集镇集中安置房(第三期)-第二标段(4、5号楼及配套附属工程):
2.2.1 项目预算:人民币约1200万元;
2.2.2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2.3 建设内容:总建筑面积:9729.084㎡ ,新建房屋2栋,建筑层数6层,建筑高度22.15m,框架结构,一层为商业用房,二至六层为住宅, 配套建设水、电、路等基础设施;
2.2.4 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业绩,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3.2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必须是申请人本单位注册人员,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或建筑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八大员”应具有有效的资格证或上岗证,且须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年检合格;企业法定代表人(A类)、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员(C类)须提供“三类人员”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17年2月1日后新换证的“三类人员”在“安管人员考核系统”中打印考核合格人员信息,投标人通过网络打印的带有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视为原件,可不加盖考核部门公章)。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7省外建筑企业在鄂从事建筑活动,需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在我州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内外企业和人员信息以一体化平台记录公示的信息为准,(企业及拟派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八大员)均须打印网络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
3.8投标人应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信用网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记录为准,且不予核实真实的信用状况)及未被列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网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记录为准),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责任由投标人承担。(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3.9每个投标人可参与该项目一个或者两个标段的投标,但按标段的先后顺序拟派的项目人员相同的只能中一个标段,每个投标须单独递交各标段的投标文件,并在书脊上标明项目名称、标段号、投标人名称。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8年6 月 1 日 8 时 30 分至 2018 年6 月 5 日 17时 3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招标文件,即完成报名
4.2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足额交纳,在开标前提交,
4.2.1咸丰县小村乡易地扶贫搬迁集镇集中安置房(第三期)-标段(1、2、3号楼及配套附属工程):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拾叁万圆整(¥130000.00元)
4.2.2咸丰县小村乡易地扶贫搬迁集镇集中安置房(第三期)-第二标段(4、5号楼及配套附属工程):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拾贰万圆整(¥120000.0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6 月 25 日上午9 时 00 分, 地点为咸丰县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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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总监:文 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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