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安政采公字〔2018〕22号许昌市建安区审计局
会计事务所、造价咨询机构和机构选取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建安政采公字〔2018〕22号
2、项目名称:会计事务所、造价咨询机构和机构选取项目
3、采购单位:许昌市建安区审计局
4、采购需求:本项目划分三个标段(详见招标文件)
一标段:择优选定10家会计师事务所,为建安区审计局提供财务审计服务(具体以实际委托为准)。
二标段:择优选定5家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为建安区审计局提供工程项目审计服务(具体以实际委托为准)。
三标段:择优选定6家机构,为建安区审计局提供及复核服务(具体以实际委托为准)。
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二、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不良行为记录(以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
3.未被列入“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网” www.ccgp.gov.cn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投标单位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4.根据采购项目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标段:
(1)投标人须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第二标段: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不含暂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造价师资格。
第三标段:
(1)具备省级及以上财政部门出具的机构备案证明材料;
(2)项目负责人需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卡)。
5.每个投标人只能报名一个标段;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报名须知:
(一)网上招标文件
(二)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文件费用,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年6月28日10:30,逾期提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二)地点:许昌市。
(三)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须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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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总监:文 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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