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湖北省财政厅采购管理处(鄂采计[2018]-12064号)采购预算执行计划要求,受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京珠高速公路管理处的委托,对“京珠高速公路管理处2018年度工程项目结算审计”进行采购,资金来源:财政拨款,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质条件并对此感兴趣的响应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 采购项目范围
1、项目编号:SHZS-20180530001
2、项目名称:京珠高速公路管理处2018年度工程项目结算审计服务。
3、采购内容:京珠高速公路管理处2018年度养护、维修维护工程项目结算审计服务(详见第六章 技术要求及服务内容)。
4、预算金额:30万元
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30万元,终报价超过该控制价的供应商其报价作废标处理。
5、服务期:合同签订生效后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应具备《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2015年以来参加采购活动没有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供应商必须是在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相关资质证件、有效;具有良好的信誉,良好的技术支持和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
3、 供应商须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4、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采购”网站(www.ccgp.gov.cn)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记录打印材料。
5、 供应商近五年(2014年5月至2018年5月)必须有类似工程结算审计业绩(以咨询合同为准)。
6、 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供应商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谈判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在响应文件中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请有意向的供应商于2018年5月31日至6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到武汉市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2、购买文件时需携带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供应商《信用》网站查询截图;
4)近五年类似工程结算审计业绩;
5)参与采购活动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接收
供应商应于2018年6月12日上午8:30~9:30时北京时间之间将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密封递交至武汉市,迟到的文件不予接受。
五、竞争性磋商的相关信息
采购人将于2018年6月12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开始竞争性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出席。磋商地点同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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