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市区环保发电厂工程造价咨询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310-ZBZX-服务-20180042)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潮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潮州市市区环保发电厂工程造价咨询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招标人为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总规模处理生活垃圾1800t/d,年处理量65.7万吨。其中本期处理生活垃圾1200t/d,年处理量为43.8万吨,并预留600t/d规模场地。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潮州市市区环保发电厂工程造价咨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潮州市市区环保发电厂工程造价咨询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证明文件: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和电力企业联合会颁发的电力行业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甲级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有效期内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和《电力行业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自2013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投标人应具有建安工程造价为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的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或火力发电工程或其它电力工程的已完成的概算、预算标底、竣工结算编制或审核业绩;(证明文件:合同和成果报告或审计部门或造价管理部门出具的审计(或审核)报告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施工单位投标所编制的投标报价书不能作为有效业绩证明材料。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满足以下全部要求:
4.1具有注册资格;
4.2具有工程类或经济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3自2013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具有至少两个建安工程造价为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的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或火力发电工程或其它电力工程的概算、预算标底、竣工结算编制或审核业绩;
4.4证明文件:资格证书、书、业绩合同或用户证明(其中能够体现时间、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造价和工程类型)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须满足以下全部要求:
5.1注册至少2名其中土建、安装各1名,含项目负责人;
5.2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或中电联颁发的造价员执业资格证书的造价人员不少于2人;
5.3符合前述2项要求的人员自2013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具有至少两个建安工程造价为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的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或火力发电工程或其它电力工程的概算、预算标底、竣工结算编制或审核业绩;
5.4证明文件:资格证书、业绩合同或用户证明(其中能够体现时间、拟投入人员姓名、工程造价和工程类型)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05月31日16时00分到2018年06月1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电汇(转账)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6月21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广东省深圳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06月21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广东省深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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