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区分局司法鉴定审计机构采购项目
采购计划编号:2018NCZWZ000296
招标编号:BJJYNX201806001
1.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区分局司法鉴定审计机构采购项目由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区分局委托实施。采购人为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区分局。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区分局司法鉴定机构采购项目
2.2 服务期:45日历天
2.3招标内容:司法鉴定审计机构
2.4预算金额:60万元
2.5资金来源:自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采购项目要求投标投标人同时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省级及以上财政主管部门颁发)及《司法鉴定许可证》资质;并在人员、技术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司法鉴定审计工作能力;
3.2投标单位必须是《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称》(宁夏)名录内单位;
3.3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须提供投标人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原件,查询时限至少为查询记录出具时间年,且查询记录开具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两个月内);
3.4 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和采购网(www.ccgp.gov.cn )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开标当日信用情况,在评标时将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3.5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4日8:00时至2018年6月8日18:00时持企业CA 认证锁登陆网站 报名。
4.2 磋商文件每份售价300 元,售出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6月14日10:30时 ,地点为吴忠市开标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及地点:磋商时间2018 年6月14日10:30时,地点吴忠市
8.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及缴纳方式:
1)投标保证金:10,000元(大写:壹万元)
2)缴纳方式:保证金缴纳账号为网上报名系统自动产生投标人登陆网上报名系统后自动获取,投标单位必须以单位公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其他户转入投标时出现问题、账号填写有误或没及时缴纳将导致保证金无法按时到账,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需充分考虑保证金缴纳时间段内的银行处理业务时间以及节假日等客观因素,确保在工作日及时汇出并保证按时到账。
3)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具体以网上系统投标保证金缴纳名单中缴纳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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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总监:文 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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