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广东公司2018-2020年专项审计服务公开比选项目(深圳)(标段四)_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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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020年专项审计服务公开比选项目(深圳)于2018年5月18日发布了第二次公开比选公告,由于标段四应答家数不足比选文件要求,现采购人宣布2018-2020年专项审计服务公开比选项目(深圳)标段四第二次公开比选失败。现发布2018-2020年专项审计服务公开比选项目(深圳)标段四(第三次)公开比选公告,如下: 本项目2018-2020年专项审计服务公开比选项目(深圳)标段四(第三次),采购代理编号:G044-YDSZ-BX-1718288-2 已由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批准,资金来自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资金已落实,现进性公开比选。
一、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1.1.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不含税预算为人民币140万元。
备注:以上金额均为预估金额,实际金额以终委托的工作量为准。
1.1.2. 服务地点:广东省深圳市
标段四“审计代理”的工作要求:中选供应商负责工程造价审计的日常管理和数据维护,包括造价审计送审资料的审核,日常审计过程监督及维护,审计质量监督及考核,系统数据维护等;审计档案的收集、整理、建档、移交等工作。
1.1.3. 合作商数量及合同金额分配比例:2018-2020年专项审计服务公开比选项目(深圳)划分为四个标段,每个标段拟引入1家合作商,每个标段推荐一名中选候选人,各标段互斥,按标段数字顺序,若该标段的综合得分的应答方已在之前的标段作为中选候选人,则由第二名的应答方替补名为中选候选人,以此类推。本项目各标段划分如下:
项目名称 标段 标段不含税预算
(万元) 是否互斥 备注
2018-2020年专项审计服务公开比选项目(深圳)标段四(第三次) 标段四 140 是 本项目属于增值税可抵扣范围
1.1.4. 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
具体内容与技术参数详见比选文件第三章 商务规范书及第四章 技术规范书。
包段 产品名称 产品单位 需求数量
包1 审计服务 项 1.00
二、资格要求
1.2.1. 应答方须具有经营范围许可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且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成立时间须在2016年1月1日前;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还需提供商事主体信息网页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包括但不限于注册时间、注册资金等内容),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2.2. 人员要求:应答方拥有CPA或CIA证书的人员不少于10人(注:需提供相应资格证书复印件及2017年7月至今社保证明)。
1.2.3. 业绩要求:具有相关项目(专项审计类)合同累计金额不少于100万元,合同从2015年1月1日(以签订时间)至今,包括执行中的合同,需提供对应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主要内容及发票复印件,合同以发票金额为准,证明材料不全(或者未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可。
1.2.4. 财务要求:遵守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依法缴纳及社保良好记录,无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无不良合作记录,并提供2015年1月至今(任一时间点均可)由税务机关开具的企业纳税凭证(加盖税务的纳税流水证明)或者由税务机关开具的免税凭证或者完税凭证。
1.2.5. 信誉要求:应答方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应答方处于被责令停业,应答资格被取消;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近三年有出现招标文件中的承诺条款与中标后实际服务情况出现重大偏差等不良信誉记录。
1.2.6. 应答方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税务登记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其它证明材料(如税务机站查询结果截图,税务机关盖章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书》等)。
1.2.7. 不接收联合体参与,不允许挂靠、转包或分包。
1.2.8. 其他资格审查的关键条款,请见5.1.1初审表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满足资格条件的应答方方能进入评分环节,不满足则应答方其应答将被否决。
备注:本比选文件所要求的资质、业绩等材料的,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资质、业绩不得通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比选文件
3.1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比选文件。比选文件售卖时间为2018年06月05日23时45分至2018年06月11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招标网进行项目报名
3.2 报名通过的供应商登录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的购买,比选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零 元(¥0 元)整。
四、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纸质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6月15日10时00分;地点:深圳市会议室;电子应答文件通过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提交,截止时间同上。本次开标将于上述应答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4.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地点的纸质应答文件,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的电子应答文件,以上各种情况均为无效应答,采购人不予受理。当电子应答文件出现应答异常时,应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若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仍未解决,在开标现场供应商须提供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进行应答操作出现异常的证明材料,如至少3张不同操作步骤(包含上传、加密、提交操作)的系统桌面的全幅截图,并经采购人确认,则该应答人的应答文件以纸质应答文件为准,电子应答文件同时失效。采购人有权对应答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如果发现应答人提供虚假信息,将追究提供虚假信息的责任。
五、电子采购应答规则
5.1 供应商须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应答文件,按4.1要求地点递交纸质应答文件。
5.2 当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应答正常时,应答、评审以电子应答文件为准。
5.3 当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开标解密异常(包括价格、技术、商务等)时,开标、评审环节该供应商以纸质应答文件为准。当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只有应答价格异常时,开标环节该供应商以纸质应答文件的报价为准,后续评审时该供应商以电子应答文件的技术、商务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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