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CO2膨胀烟丝生产线易地技术改造项目
专项法律服务比选公告
一、本项目经由绵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2018-510798-16-03-246387】JXQB-002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竞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四川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绵阳卷烟厂
项目名称
四川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CO2膨胀烟丝生产线易地技术改造项目专项法律服务
服务地点
绵阳市高新区飞云大道373号绵阳卷烟厂内
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止。
项目概况
建设规模:(1)新建CO2膨胀烟丝生产工房6860平方米、物流连廊200平方米、轻钢雨棚80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为7140平方米。(2)配置一条1140kg/h CO2膨胀烟丝生产线;配套一条3000kg/h备丝线和成品烟丝仓储物流系统。(3)配套建设公用动力设施及CO2膨胀烟丝线集中控制、安防、消防和信息化系统。
建设资金
企业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
其他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服务1
四川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CO2膨胀烟丝生产线易地技术改造项目专项法律服务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包括):
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资格。
(3)其他要求:
①比选申请人、专项律师要求:拥有10名及以上具有律师执业证并通过近年度年检并具有10年以上执业经历的专职律师,执业期间无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行为;②a专项法律服务业绩是指比选申请人承担过相同或类似的投资额不人民币2亿元的建设工程类专项法律服务的业绩;b其他服务业绩,是指为央企(包括央企分支机构、控股子公司)提供法律服务,包括法律顾问服务、专项法律服务及其他非诉讼法律服务的类似业绩;c类似业绩须为比选申请人本单位的业绩,不得将与比选申请人有关联关系的单位的业绩作为比选申请人的类似业绩;③信誉要求: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等能力;⑤该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⑥比选申请人提交比选保证金选择A方式,则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缴纳凭证和银行帐户开户许可证传至比选代理机构,并在备注栏注明“比选保证金”字样。
(4)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比选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注册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执照副本、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以上资料除单位介绍信收取原件外,其余资料需验原件收取加盖鲜章的复印件),到成都市武侯区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8年6月 6 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2018年6月 8 日15时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比选文件规定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以A方式提交:
A.直接向比选代理机构提交。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5)报价要求。比选人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合同段
报价方式
报价要求
限价
比选保证金
备注
服务1
A.限价下浮一定比例报价
一次报价
35
1
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六、邀请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
(1)比选人定于北京时间2018年6月 20 日10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成都市武侯区公开举行比选开标会议。
更多详细信息请咨询:北京投宝科技有限公司(猎豹投标网 www.18tb.cn)
市场总监:文 娟
北京总公司座机:010-88443860
黑龙江分公司座机:0451-88898118
手机:18601218118
邮箱:zhihuiztb@vip.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