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文化和旅游部财务司委托,根据《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文化和旅游部财务司工程咨询和工程造价服务机构入围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文化和旅游部财务司工程咨询和工程造价服务机构入围采购
项目编号:HSZT2018FG/09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文化和旅游部财务司
地址:北京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本次招标采购人拟选聘5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咨询机构,为文化和旅游部财务司提供工程咨询和工程造价服务。本项目主要服务内容是,根据对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文化和旅游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的具体要求,组织开展基础设施过程管理项目立项(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结算审核、项目咨询评估等项目咨询工作。供应商应按采购人具体工作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相应工作,提交相关成果材料。
2.服务期限:咨询总服务期限为3年,采购人保留安排具体任务的权利,入围供应商承担的任务均由采购人安排。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必须具备的如下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不能是被列入“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1-3年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共同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4.投标人为具备有效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的工程咨询单位。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不允许将部分项目分包。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6月06日 09:00 至 2018年06月1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招标文件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每天(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材料:(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须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1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复印件1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6月28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6月28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日期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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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总监:文 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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