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已报运城市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受运城市财政局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运城市财政局会计师事务所入围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 Z14080001591809610102
2.3项目需求概述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根据山西省人民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我省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晋政办发〔2013〕80号)《运城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运财绩〔2017〕6号)要求,运城市财政局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6家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绩效评价、资产清查等服务。本次入围采购,主要是保障财政预算绩效评价、资产清查等工作的技术性、性,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3.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三合一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技术能力;
(6)有依法缴纳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参加采购活动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行为 ;未受到所属地注册会计师协会的惩戒;
(8)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法:本项目实行网上招标文件。
4.2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6月7日08时00分起至2018年6月15日18时00分止。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支付文件费,逾期将无法支付并文件。
4.3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18年6月27日9时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为运城市
5.3电子版和纸质版投标文件须同时在现场递交
5.4未密封的、逾期送达的、未送达地点的或未递交电子版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6.1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电汇形式递交
6.2截止时间:2018年6月26日18时00分止(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6.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交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Z1408000159180916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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