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财政局造价咨询服务项目谈判公告
受采购人的委托,依据《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如下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采购。谈判文件中采购需求已经过采购单位审核确认,欢迎符合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谈判。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齐齐哈尔市财政局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1.2项目编号:QSTP2018-042
1.3采购内容:见下表(详尽采购需求见本谈判文件第五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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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 项目名称 齐齐哈尔市财政局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采购需求概要 经市财政局业务处室研究确定需要委托造价咨询企业进行评审的项目。可以有效保证工程造价客观、真实。
预算(限价) 本项目为资格选取,无实际预算。造价咨询企业报价应文件收费标准的50%(按百分比报价) 谈判保证金 1000元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响应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须符合《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2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无;
2.3保证金已缴纳(缴纳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3条);
2.4响应供应商未被“信用”网站、“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网址:
信用http://www.creditchina.gov.cn
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
2.5拟参加本项目谈判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审核通过;
2.6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2.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8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8.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8.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注: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所有材料须按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四部分“资格证明文件”格式顺序编制。
3、本项目依照评标价法
4、本项目须落实扶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大学生、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环保等采购政策(相关声明函格式及相关扶持政策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四部分);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品目为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技术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所在清单目录页(一期)截图影印件加盖本单位电子签章。
5、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参与的方式):
5.4已参与本项目报名(获取文件),但未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按要求递交保证金或未上传投标文件的,视为报名无效,其响应无效。
5.6答疑会和踏勘现场:无。
5.7本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6、竞争性谈判
6.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6月12日上午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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