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行长沙分行新办公楼结算审计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受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的委托,对北京银行长沙分行新办公楼结算审计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请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西路与太平路交口北京银行长沙分行新办公楼。总建筑面积约49123平方米,建安投资约11400万元。
2.招标范围:对北京银行长沙分行新办公楼装修项目选定1家造价咨询单位承担结算审计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结算审核。(终签订合同时以中标单位投标报价优惠率作为结算价格,如咨询服务内容超出本项目招标范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合同价格按本次中标优惠率执行)。
3.项目结算审核周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4.质量要求:符合、省市现行清单计价办法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5.成果要求:结算审核文件编制完成后提交经招标人确认之后,受托人出具正式的咨询成果文件纸质版(结算审核报告文件)2份(包含结算审核报告说明、定案表等),同时提供与纸质版内容一致的电子版1份。纸质版咨询成果文件需加盖受托人企业执业印章和造价师执业章,并由有关人员签字(含受托人企业负责人、注册造价师),签字及盖章的具体要求以提交咨询成果文件时、省市有关规定为准。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者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且处于有效期。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甲级资质证书,且处于有效期。
3.投标人近3年(2015年1月-2018年1月,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完成过1个10000万以上的工程结算审计业绩以终审核报告金额为准。
4. 投标单位必须拟派衔接招标人咨询业务的专职项目负责人一名,须具备注册(不含公路工程注册造价师及水利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且须提供专职项目负责人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的社保个人查询单,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须提供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隶属关系的证明文件或所在城市市级以上社保部门的证明文件。本项目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技术负责人作为本项目的拟派衔接招标人咨询业务的专职项目负责人。
5、注册所在地不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须以总公司名义投标。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于2018年6月7日至2018年6月11日(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每日8时30分至12时00分,14时30分至17时30分,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以下证照原件和二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长沙市进行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限法定代表人参与报名时提供);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限代理人参与报名时提供);
(3)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
(4)注册所在地不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应提供其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限分公司已取得营业执照的单位参与报名时提供);
(5)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6)投标人业绩(复印件)
(7)拟派衔接招标人咨询业务的专职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8)报名资料不全、报名人与其证照不符概不接受投标。
2.招标文件每套4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3.对招标内容、招标文件等存在疑义的,于投标截止时间16日前书面送至招标机构,招标人于15日前统一以书面形式答复。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采用预交投标保证金形式,按以下要求办理: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从各投标单位基本存款账户以转账方式交纳至以下账号:
3、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含)到账,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5、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北京银行长沙分行新办公楼结算审计造价咨询服务项目”,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专户的账号、户名、金额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退还时仍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七、投标规定
1.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27日15:00时,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市
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将不予受理;
3.本项目开标会议须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准时到会,出示法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
八、开标时间与地点
1.开标时间为2018年6月27日15:00时长沙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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