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民共和国采购法》、《采购法实施条例》、《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规定, 受泰州市姜堰区财政局委托,现就2018年财政支出第三方绩效评价(审)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服务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编号:JYZC-2018114。
二、采购组织类型:集中采购。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采购预算价:一分包 10 万元,二分包 10 万元。
五、采购内容及数量:
具体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二章。
六、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及《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为经省级财政部门批准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不包括分支机构);
(2)具有与该项目相适应的经营范围,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配有较强的技术队伍,提供的售后服务响应;
(3)响应单位拥有5名以上(含5名)注册会计师且注册会计师三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及行业通报批评;
(4)2015年以来县级(含)以上财政部门(预算单位)委托第三方绩效评价或绩效目标评审的成功案例至少一个;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谈判响应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3、存在下列情形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1 因违约失信等问题正处于调查期间的供应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3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4 被“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七、谈判文件的获取: 2018 年 6 月 8 日起至 6 月 15 日谈判响应人可自行。
八、谈判保证金:本项目一分包谈判保证金人民币 贰仟元整,二分包谈判保证金人民币 贰仟元整。供应商必须于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汇至以下账户(网银或电汇),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未到账的拒绝参与谈判。
备注:各供应商在递交谈判保证金填写银行单据时,必须注明供应商全称及采购项目编号,如造成谈判保证金无法退还,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九、谈判确认函提交方式和时间:
供应商须于2018 年 6 月 15 日下午5时00分前将谈判确认函以传真方式发送
本中心有权拒绝传真和邮件以外的其他方式。
十、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 6 月 21 日 下 午2:30 ,逾期送达拒绝接收。
2、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泰州市
3、响应文件接受方式为书面形式当面送达,其他如邮寄、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十一、谈判时间和地点:
1、谈判时间:2018 年 6 月 21 下午2:30。
2、谈判地点:泰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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