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21010120180320912810
三次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辽宁省民政厅办公楼外墙及配电系统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招标人)为辽宁省民政厅,资金来自省本级基本建设投资。现对该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单位。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辽宁省民政厅办公楼外墙及配电系统维修改造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2、招标单位:辽宁省民政厅;
4、工程投资:建筑外墙面修缮工程施工费198万元,供电设施更新改造工程施工费80万元;
5、合同估算价:3万元。
6、招标范围:辽宁省民政厅办公楼外墙及配电系统维修改造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内容包含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等服务。
7、工作周期:接到施工图之后5日内完成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并提供成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它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报名时间:2018-6-11至2018-6-16,每日上午:09:00时-11:30时下午:13:30时-16:00时。
2、报名要求:网上报名。
3、招标文件起止:2018-6-11至2018-6-16,每日上午:09:00时-11:30时下午:13:30时-16:00时。
4、出售招标文件地点:网上。
5、招标文件售价(元):5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7月3日10:00时。
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沈阳。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0元整人民币,具体要详见招标文件。
二、 招标文件有关说明
(1)投标人进入“业务管理”-“招标文件”系统,选择要的招标文件并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方可。招标代理机构、软件公司可与网银平台按照有关要求进行结算,并为投标人开具招标文件的发票。
(2)投标人网银支付费用并招标文件后,招标代理与软件公司账户直接显示缴费情况,确认有效投标人的数量。在招标文件购买期内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备注:网上支付支持的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徽商银行、华夏银行。
更多详细信息请咨询:北京投宝科技有限公司(猎豹投标网 www.lbtbw.cn)
市场总监:文 娟
北京总公司座机:010-88443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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