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江汉区第二次污染源普查、质量评估及技术咨询工作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次)
依据武汉市江汉区采购计划生成备案单(编号:J18051632-1435),受武汉市江汉区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对武汉市江汉区第二次污染源普查、质量评估及技术咨询工作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HJZB-ZCFW-2018-108
(二)项目名称:武汉市江汉区第二次污染源普查、质量评估及技术咨询工作项目
(三)采购预算价(限价):人民币130.6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采购共分2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内容。
包:
(1)项目包编号:1
(2)项目包名称:江汉区污染源普查工作
(3)类别:服务类
(4)用途:为加强污染源监管、改善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服务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提供依据。
(5)服务期:根据、省市及地方主管部门对工作进度的要求完成普查工作,并配合普查质量评估及技术咨询工作同步开展。
(6)简要技术要求:对武汉市江汉区辖区范围内的生活源锅炉、工业企业和产业活动单位污染源开展普查工作。
(7)采购预算价(限价):人民币60万元(超过此金额作为无效投标)
(8)其他:无
第2包:
(1)项目包编号:2
(2)项目包名称:江汉区污染源普查质量评估及技术咨询工作
(3)类别:服务类
(4)用途:为加强污染源监管、改善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服务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提供依据。
(5)服务期:根据、省市及地方主管部门对工作进度的要求完成普查质量评估及技术咨询工作,与普查工作同步开展。
(6)简要技术要求:对武汉市江汉区辖区范围内的生活源锅炉、工业企业和产业活动单位污染源开展的普查工作进行质量评估及技术咨询工作。
(7)采购预算价(限价):人民币70.6万元(超过此金额作为无效投标)
(8)其他:无
2.供应商参加投标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金额的,其该包投标(报价)无效。
3.多包投标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可选1个或多个包段投标,但只能按顺序被推荐为一个包的中标候选人,即包排名的中标候选人不能被推荐为第2包的中标候选人。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提供成立之后所有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提供银行资金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技术能力,投标人自行提供书面承诺。
4、有依法缴纳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的缴纳情况和近三个月的缴纳社保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自行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项目特定要求:
1、投标人需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2、投标人持有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信用网站和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的网页截图)。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
1、获取时间(即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18年6月11日至2018年6月19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时~12时、下午14时~17时,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的地点:武汉市
(二)招标文件获取要求: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内到规定地点现场报名获取。
2、资料要求:
(1)加盖公章的报名表(格式附后)一份。
(2)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
(3)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三)招标文件获取的程序要求:
查看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证件),原件查看后当场退还,复印件留存,资料的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安排
(一)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7月5日9:30时整截止(当日9:00整开始接收文件),提前提交、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武汉
(二)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8年7月5日9:30时整。
2、开标地点: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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