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发现异常,立即停机,检查原因并及时排除。严禁在有负载的情况下调整起升机构制动器;运行时由于突然故障而引起吊件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降落;
2、工作停歇时,不准将超重物悬在空中停留。运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时应鸣铃警告。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越过。吊运物件离地不得过高;
3、两台行车同时起吊一物件时,要听从指挥,步调一致;
双梁行车
1、运行时行车与行车之间要保持一定的距离,严禁撞车。同壁行吊车错车时,行车应开动小车主动避让;同上层行车相遇,下层行车应主动避让;
2、夜间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龙门吊行驶时注意轨道上有无障碍;吊运高大物件妨碍视线时,两旁应设专人监视和协助总指挥,传递信息;
3、行车工必须认真做到“十不吊”:
4.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4.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4.3吊绳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4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4.5歪拉斜挂不吊;
4.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动物的不吊;
4.7氧气瓶、已炔瓶等具有yibao性物品不吊;
4.8带棱角快口未垫好不吊;
4.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4.10管理人员违障指挥不吊。
(作者:刘经理 来源:山东鑫恒重工机械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