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煤电厂,可凝结颗粒物,成分
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大幅减少了电力行业颗粒物、SO2和NOx的排放,为我国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做出了巨大贡献。燃煤电厂湿烟气排放的颗粒物有两种类型,一类是目前我国排放标准中已监控的可过滤颗粒物,另一类是我国尚无标准控制的可凝结颗粒物。一些报道及研究中关于烟气中排放“盐”偏高的结果,是由于监测方法不当,烟气中可过滤颗粒物、SO2 、NO2、CO2等溶解在凝结水中并相互反应造成的。
燃煤电厂可凝结颗粒物中的主要成分是SO3,全部以硫酸气溶胶的形式存在,部分会被飞灰吸附反应生成硫酸盐。国内外不同监测方法针对的SO3对象有所不同。现有烟气治理设施中的低低温电除尘器、湿式电除尘器、湿法脱硫等对SO3具有明显的协同脱除作用,但不同电厂的脱除效率相差较大。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后的烟羽只能是白色烟羽或蓝色烟羽。烟气加热可以消除白色烟羽,但不能减少SO3或可凝结颗粒物的排放,更不能消除蓝色烟羽。相反,由于能耗增大会增加污染物的排放。

(作者:冯总 来源:山东泰山行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