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律师租房遇到拆迁怎么办?
在房价高企的今天,租房已经是一件司空见惯的事情。对于广大的出租人和承租人,如果在租房的时候遇到房屋拆迁,应如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承租者在租赁房屋时,一般会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有的房屋租赁合同里面明确约定房屋如果被征收,那么租赁合同终止,出租人返还剩余的租金,承租人腾退房屋,出租人不承担其他的义务和补偿。在这种情
拆迁补偿律师
拆迁补偿律师租房遇到拆迁怎么办?
在房价高企的今天,租房已经是一件司空见惯的事情。对于广大的出租人和承租人,如果在租房的时候遇到房屋拆迁,应如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承租者在租赁房屋时,一般会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有的房屋租赁合同里面明确约定房屋如果被征收,那么租赁合同终止,出租人返还剩余的租金,承租人腾退房屋,出租人不承担其他的义务和补偿。在这种情况下因为有合同约定,虽然对承租方来说风险较大,但应遵照双方当事人一致达成的协议处理。法律条文:《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四)责令停产停业。
更多的情况下是出租双方并未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征收事项。此时因出租的房屋被依法征收,显然租赁合同无法继续,那么哪些权益属于出租人,哪些权益属于承租人?
1、征收补偿属于所有权人即出租人。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广大百姓如果认为公机关在执过程中存在信息不透明、不依法公开、不出具手续、回执的情况,不妨读一读《规定》,相信你会有所收获。(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该条例已对因房屋拆迁造成的搬迁费、停产停业损失、室内装饰费等补偿费用的归属作出规定,为所有权人,即被征收人将房屋出租后因房屋征收产生的前述补偿费用原则上应归属于所有权人,但所有权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积极搬迁奖励费属于出租人。
关于积极搬迁奖励费。该费用是在征收过程中规定的政策,是支付给产权人的费用,属于定型化的补偿费用。租赁合同解除后,承租人即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将房屋返还给出租人,及时搬迁是承租人的义务。”根据该文件的规定,农民朋友想要重建房屋,要满足两个条件:1。该费用并非因承租人积极搬迁而产生,因此应属于出租人所有。
3、解除租赁合同造成承租人损失,出租人应对承租人适当赔偿。拆迁补偿律师
租赁房屋因征收而在租赁合同期内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依据《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七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其实,大力倡导“农村土地有偿回收”,将农民的耕地承包权收回,花钱把农民的地买回来。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的规定,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人赔偿因提前解除合同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拆迁补偿律师
对于承租人因租赁房屋被征收而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所造成的损失,假如双方在租赁合同中并未约定,而承租人的损失又客观存在。应结合租赁合同的履行情况、剩余租赁期限以及被征收房屋拆迁补偿方案中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金额等因素,酌定给予承租人适当补偿。对于这种拆迁方指评估机构的行为,被拆迁人要坚决提出异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拆迁补偿律师
拆迁补偿律师拆迁补偿律师
建设单位:北京亦庄国际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南海子郊野公园C片区土地一级开发项目
土地用途:城市道路用地、公园绿地、水域、防护绿地、其他类多功能用地
征收土地位置:
2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征收瀛海镇忠兴庄村集体土地0.9578公顷(约14.36亩),具体情况如下:
3补偿安置协议主要内容本次采取货币补偿。补偿费标准为115.89万元/亩(瀛海镇保护标准为6万元/亩),总计1664.9030万元。其中,土地补偿费标准为9万元/亩,采取货币补偿为129.3030万元;(三)评估机构出具分户评估报告并在征收范围内公示,公示现场要两名注册评估师现场说明。安置补助费标准为106.89万元/亩,采取货币补偿为1535.6万元。
安置农业人口6名,其中:劳动力3名,采取货币补偿、保险方式进行安置,超转人员2名。4提出意见及听证权利自本公示张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2018年7月9日止),瀛海镇忠兴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上述公示内容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会大兴分局(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金华寺东路1号;邮编:102600;联系电话:69261279)提出。在此期间内可以就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提出听证申请;这里,被农民应清楚安置的形式,是村集体安置还是其他单位,还是不做统一安置。逾期未提出意见或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权利。 为实施南海子郊野公园C片区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拟征收旧宫镇集贤四(大有庄)村农村集体土地26.2918公顷(约394.38亩),经旧宫镇集贤四(大有庄)村民主决议,并与北京亦庄国际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协商,于2016年7月28日达成补偿安置协议。
现就旧宫镇集贤四(大有庄)村补偿安置协议主要内容及补偿安置情况公示如下:
1建设单位、项目名称、用途及土地位置建设单位:北京亦庄国际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2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征收旧宫镇集贤四(大有庄)村集体土地26.2918公顷(约394.38亩),具体情况如下:
3补偿安置协议主要内容本次采取货币补偿。补偿费标准为42.95万元/亩(旧宫镇保护标准为9万元/亩),总计16939.393万元。其中,土地补偿费标准为9万元/亩,采取货币补偿为 3549.393万元;公机关在接受报案时,应当告知报案或者控告的被害人、被侵害人或者其监护人、家属前款所列执信息的查询方式和途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33.95万元/亩,采取货币补偿为13390万元。
安置农业人口98名,其中:劳动力54名,采取货币补偿、保险方式进行安置,超转人员33名。4提出意见及听证权利自本公示张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2018年7月9日止),旧宫镇集贤四(大有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上述公示内容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会大兴分局(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金华寺东路1号;邮编:102600;联系电话:69261279)提出。在此期间内可以就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提出听证申请;”的规定,只有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批准后或乡镇(村)公共设施建设方可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也就是说其他任何形式占有农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均为行为,从而租赁农民集体土地的合同也因违反法律强制性的规定而无效。逾期未提出意见或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权利。




现实中由于历史原因,无证房屋大量存在。这些无证房屋一旦遭遇征收拆迁,其是否能获得补偿是被拆迁人关心的问题。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4条的规定,无证房屋的拆迁补偿可以分成两种情况:一种是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依法予以补偿;即便是用地被批下来了,还有建设用地规划的批准,建设施工许可的批准,中间还会穿插立项、环评等手续。第二种是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给予补偿。因此,无证房屋是否能拿到拆迁补偿,关键在于是否认定为合法建筑。对于无证房屋的合法性认定,需要综合考虑房屋的建造时间、未办理产权证的原因等多种因素。
一、历史留存的无证房屋
这些无证房屋建造的时候是合法的,但由于不可归咎于其自身的历史遗留问题,没有合法的产权证明,而被拆迁人已经在房屋内长时间地生活居住,对于这样的无证房屋,根据法不溯及以往原则,应当认定为合法建筑,拆迁时应当得到合理的补偿安置。上面我们讲到企业经营的诸多成本,也谈到了很多因为征收给企业带来的美好机遇。这些历史留存的无证房屋包括:
1、民国及以前的祖屋。
民国及以前的祖屋,世代相传和居住,房屋虽没有权证,应当认定为合法建筑。
2、70年代或更早建造的无证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