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体接运法律法规
一、凡属异地死1亡者,其尸1体原则上就地、就近尽快处理。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运往其他地方的,死者家属要向县以上殡葬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并出具证明后,由殡仪馆车辆运送。
二、各地卫生、公1安、铁路、交通、民航等有关部门,要协助民1政部门管好尸1体运输工作。医1疗机构要积极协助殡葬管理部门加强对医院太平间的尸1体管理。严禁私自接运尸1体。对患有烈性
遗体接运服务

遗体接运法律法规
一、凡属异地死1亡者,其尸1体原则上就地、就近尽快处理。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运往其他地方的,死者家属要向县以上殡葬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并出具证明后,由殡仪馆车辆运送。
二、各地卫生、公1安、铁路、交通、民航等有关部门,要协助民1政部门管好尸1体运输工作。医1疗机构要积极协助殡葬管理部门加强对医院太平间的尸1体管理。严禁私自接运尸1体。对患有烈性传1染病者的尸1体要进行检疫,并督促死者家属在24小时内报告殡葬管理部门处理。凡无医院死1亡证明,无公1安派1出所注销户1口证明,无殡葬管理部门运尸证明,而将尸1体运往异地的,铁路、交通和民航部门不予承运,公1安部门有权禁止通行。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接运前对尸1体进行必要的着装整理和面部初步整1容。
关于遗体的处理,法律法规
遗体处理是殡仪事业单位的一项重要的工作,同时法规规定必须由殡仪单位按照法定的程序来处理遗体,其他单位或者个人都不能擅自处理。《殡葬管理条例》规定,遗体处理必须遵守下列两条规定:一条,运输遗体前必须要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以确保遗体的卫生,防止污染周围环境;(3)对非正常死1亡尸1体以及畸形、腹1水、腐1败等特殊1尸1体和棺柩用不同方法接运,并对尸1体进行初步处理。第二条,火化遗体必须凭借公1安机关或者国1务院的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1疗机构出具的死1亡证明。同时,在处理遗体时,不得妨碍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也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通告提出,火葬地区遗体的运送业务必须由殡仪馆承办。禁止其他单位和个人经营遗体运送业务。对于外地来京人员在北京市的,如果要将遗体运回原籍,按照有关规定,要提交者的医学证明书、和。同时必须持有者所在地的区、县级以上门出具的同意将遗体运回的证明信。遗体要在所在地殡仪馆火化,将火化单寄回地民政局。实行土葬的,应当在地点埋葬。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运往其他地方的,死者家属要向县以上殡葬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并出具证明后,由殡仪馆车辆运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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