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施工纠纷
有律师感慨“死刑复核阶段无法阅卷、无法见到法官、无法发表意见、无法会见被告人,根本无法介入,有劲使不上”。所以律师在死刑复核程序如何行使律师的辩护权、如何与法官沟通、如何会见在监的被告人成为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据悉,如果律师在书面辩护意见或者电话通话中对事实提出重大异议,才有可能获得机会,即gao法院负责复核该死刑案件的主审法官会考虑约见律师。
建设施工纠纷

建设施工纠纷
有律师感慨“死刑复核阶段无法阅卷、无法见到法官、无法发表意见、无法会见被告人,根本无法介入,有劲使不上”。所以律师在死刑复核程序如何行使律师的辩护权、如何与法官沟通、如何会见在监的被告人成为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据悉,如果律师在书面辩护意见或者电话通话中对事实提出重大异议,才有可能获得机会,即gao法院负责复核该死刑案件的主审法官会考虑约见律师。
会见不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一些律师往往在无人监督的场合放松了心中的“底线”,丧失了应有的职业警惕,说出一些颇有歧义的话语,因此招致不必要的风险,甚至给自己职业生涯蒙上阴影。
因此,尚权提示您,务必提高防范意识,首先,在安排会见时尽量有两名律师同行,这样一旦出现什么不利情形也有相关人证。其次,会谈地点一定要严格按照会见不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要求进行。,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亲属的非fa要求,一定要以明示的方式拒绝。


目前,我国的立法加强了对律师行使会见交流权的保护,刑事诉讼法第37条及《办案规定》第52条均规定,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jian听。虽然《关于人民jian察院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依法执业的规定》依然赋予了人民jian察院zhen查部门安排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和工作需要决定是否派员在场。但该规定的法律效力不及刑事诉讼法,因此,可以认为我国法律对律师行使会见交流权的保护正在逐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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