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中,在遇到标的物交付和所有权转移这种情况时,应该怎么处理呢?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标的物为无需以有形载体交付的电子信息产品,当事人对交付方式约定不明确,且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收到约定的电子信息产品或者权利凭证即为交付。根据合同法62条的规定,买受人拒绝接收多交部分标的物的,可以代为保管多交部分标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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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纠纷律师

买卖合同纠纷中,在遇到标的物交付和所有权转移这种情况时,应该怎么处理呢?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标的物为无需以有形载体交付的电子信息产品,当事人对交付方式约定不明确,且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收到约定的电子信息产品或者权利凭证即为交付。根据合同法62条的规定,买受人拒绝接收多交部分标的物的,可以代为保管多交部分标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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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买卖合同签订之后,很可能在一些情况下出现违约的现象,出现买卖合同纠纷,而违约的话就需要进行相应的违约金的支付,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关于违约金的一些介绍:
买卖合同对付款期限作出的变更,不影响当事人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的约定,但该违约金的起算点应当随之变更。
买卖合同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买受人以出卖人接受价款时未主张逾期付款违约金为由拒绝支付该违约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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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中一般都会对违约方进行违约金方面的约定,而买卖合同纠纷是一种常见的纠纷,关于违约金这方面相信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一下,我们来看一下涉及违约金时纠纷该怎么解决吧。
买卖合同当事人一方以对方违约为由主张支付违约金,对方以合同不成立、合同未生效、合同无效或者不构成违约等为由进行免责抗辩而未主张调整过高的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当就法院若不支持免责抗辩,当事人是否需要主张调整违约金进行释明。
一审法院认为免责抗辩成立且未予释明,二审法院认为应当判决支付违约金的,可以直接释明并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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