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巴中至南充至广安(川渝界)高速公路工程项目房建施工招标公告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市政房地产建筑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四川
巴中至南充至广安(川渝界)高速公路工程项目
房建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巴中至南充至广安(川渝界)高速公路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核准,并以BOT项目方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巴广渝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业主自筹和商业银 行代款筹集,招标人为四川巴广渝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人拟在范围内对本项目房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巴中至南充至广安(川渝界)高速公路项目,全线设计里程为K0+000~K208+526.6,路线全长208.526公里。项目起于巴中市元潭镇,接桃园至巴中高速公路,经巴中市巴州区石门、兴文、甘泉、梁永,南充市仪陇县义门、马鞍、大寅,营山县安化、新店、东升、星火,蓬安县福德,广安市广安区花桥、兴平、浓溪、广门,岳池县罗渡,止于岳池县伏龙镇张家祠堂附近,接重庆市规划建设的重庆至广安高速公路。
建设规模:本次房建主要含收费站、服务区、停车区及隧道变电所、高位消防水池等相关内容。全线共设收费站16处、服务区4处、停车区4处及隧道变电所17处。
项目管理养护机构按四川省现有“一路一公司”模式设置。全路段在金锋互通处设置1处公司管理中心,监控分中心及收费站等功能。在曾口互通收费站区内设置1处监控分中心、养护工区及匝道收费站。在营山互通收费站区设置1处监控分中心(该项目为预留)、养护工区及匝道收费站。
2.2技术标准:全线采用高速公路标准修建,设计速度80km/h,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24.5m;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Ⅰ级;沥青混凝土路面;其余技术指标采用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中规定值。
2.3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巴中至南充至广安(川渝界)高速公路工程项目房建工程施工招标,全线共设收费站16处,服务区4处、停车区4处、隧道变电所17处。拟划分FJ1、FJ2 两个标段。预计工程规模(工程数量以施工图设计文件为准)见下表:
标段
起讫桩号
主要工程数量
建筑总面积(m2)
FJ1
K0+000~
K111+350
1双凤停车区、九龙停车区;
2曾口服务区、马鞍服务区;
3曾口互通收费站(含监控通信收费分中心、养护工区、管理用房、收费大棚);梁永收费站(管理用房、收费大棚)、玉山收费站(管理用房、收费大棚)、马鞍收费站(管理用房、收费大棚);大寅互通收费站(含养护工区、管理用房、收费大棚);蓼叶收费站(管理用房、收费大棚)、新店收费站(管理用房、收费大棚);
4隧道变电所(枣林,孙家梁、吴家湾,桥楼子,新桥湾,鲁班石,何家湾,罗花山,朱家沟,独柏树,摩墩,杨家山、胡家湾,胡家湾,龙顶观)。
总建筑面积34474.22m2:包括管理用房13772.4 m2(其中含交警、路政259.2 m2),隧道变电所及高位水池6462.3 m2,服务区及停车区用房14239.52 m2。
FJ2
K111+350~K208+526.6
1花桥停车区、伏龙停车区;
2营山服务区、浓溪服务区;
3营山互通收费站(含养护工区、管理用房、收费大棚);兴平互通收费站(含养护工区、管理用房、收费大棚);金锋互通收费站(含公司管理中心,监控通信收费分中心、管理用房、收费大棚);罗渡互通收费站(含养护工区、管理用房、收费大棚),星火收费站(管理用房、收费大棚)、福德收费站(管理用房、收费大棚)、花桥收费站(管理用房、收费大棚),伏龙收费站(管理用房、收费大棚),省界收费站(管理用房、收费大棚);
4隧道变电所(煤炭埡、鹞儿岩、水竹山、胡家沟)。
总建筑面积43169.32 m2:包括管理用房27783.2 m2(其中含交警、路政129.6 m2,含公司管理中心用房8000㎡ ,不含预留营山监控分中心3000㎡),隧道变电所及高位水池1813.6m2,服务区及停车区用房13572.52m2。
2.4工期要求:本项目计划总工期为 12个月(其中FJ2标段收费站施工必须在2015 年 12 月底前完成),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其中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质量保修期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和外墙面的质量保修期防渗漏为60个月)。
3.1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基本账户开户[]。
(2)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 质和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 质。
(3)近五年内(2010年3月至今,以项目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业绩要求:
①累计完成高速公路房屋建筑工程施工25000平方米及以上;
②累计完成高速公路钢结构收费大棚5000平方米及以上;
③具有单项合同额1亿元以上的高速公路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含在建项目。
(4)相应的财力:注册资本金大于2亿元,近一年(2013年或2014年度)财务净资产收益率大于零(联合体投标时以牵头人为准)。
(5)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和管理能力。
(6)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单位)必须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办理了企业信用等级登记,且信用等级被评定为C级及以上,且未处于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投标信用评价管理禁止投标期内(以投标截止日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公布的内容为准),本招标文件所指信用等级均指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等级。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不超过2家,即为1个牵头人加1个成员;
(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 质;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钢结构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 质;
(3)联合体牵头人业绩必须满足累计完成高速公路房屋建筑工程施工25000平方米及以上,并具有单项合同额1亿元以上的高速公路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含在建项目;联合体成员业绩必须满足累计完成高速公路钢结构收费大棚5000平方米及以上;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每个投标人多可对 2 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 1 个标。
3.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投标价法,单信封形式。
5. 凡具备上述条件并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于2015年 6 月 1 日至 2015 年 6 月 22 日招标文件全部(含商务部分、补充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招标图纸及参考资料)。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招标人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考察,并负责考察过程中的交通、安全以及相关费用。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招标人不组织。
6.2投标文件的送交:
投标人在 2015 年 6 月 23 日上午 8:30-9:00 时北京时间,截止时间为 2015 年 6月 23 日上午9:00 时北京时间,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投标担保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如下金额的投标保证金(联合体投标时以信用等级低的为准):
(1)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投标人:人民币80万元;
(2)C级信用等级投标人:人民币120万元;
(3)处于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信用处理限制投标期内,投标时按C级对待的投标人:人民币120万元。
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且必须由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基本帐户一次性足额划入招标人的帐户,且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由招标人进行核查)。
投标人如参加2个标段的投标,应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
联系人:刘 杰
手 机: 13661139371
邮 箱: zhaobiao1018@163.com
邮 编: 100043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南路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