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人们在购买物品时,一般都会先检验一下,看看货物是不是能够达到自己的要求。但是也会有人在买到货物之后没有进行检验,一年或者是更长的时间之后才发现质量问题,这时应该怎么办呢?
《合同法》57条规定,买受人收到标的物时应当在约定的检验期间内检验。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应当及时检验。
买受人在合理期间内未通知或者自收到标的物之日起两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
买卖合同纠纷律师

现在人们在购买物品时,一般都会先检验一下,看看货物是不是能够达到自己的要求。但是也会有人在买到货物之后没有进行检验,一年或者是更长的时间之后才发现质量问题,这时应该怎么办呢?
《合同法》57条规定,买受人收到标的物时应当在约定的检验期间内检验。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应当及时检验。
买受人在合理期间内未通知或者自收到标的物之日起两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但对标的物有期的,适用期,不适用该两年的规定。出卖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提供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不受前两款规定的通知时间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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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屋买卖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合同纠纷的情况,现在人们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当人们在遇到这种情况时,都会找的律师进行咨询,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怎么确定管辖法院吧。
依据相关的司法解释,应由被告住所地法院或合同实际履行地法院(即该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
需要注意的是,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房改房以及其他各类房屋的买卖合同纠纷都可使用缔约过失责任纠纷案由;而签订商品房预约合同后,未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因此而发生纠纷的,就不适用缔约过失责任纠纷的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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