喷淋头位置、高度、与阻挡物的距离不满足要求
产生原因及后果:由于装修及房间大小、用途的变更,使得喷淋头位置相对发生改变,致使喷淋头喷洒作用面积不能满足设计规范要求,降低自动喷水灭火效果。
防治措施及相关规定:《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50084一2001(2005版)规定:
(1)除吊顶型喷头及吊顶下安装的喷头外,直立型、下垂型标准喷头,其溅水盘与
南开消防灭火装置安装

喷淋头位置、高度、与阻挡物的距离不满足要求
产生原因及后果:由于装修及房间大小、用途的变更,使得喷淋头位置相对发生改变,致使喷淋头喷洒作用面积不能满足设计规范要求,降低自动喷水灭火效果。
防治措施及相关规定:《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50084一2001(2005版)规定:
(1)除吊顶型喷头及吊顶下安装的喷头外,直立型、下垂型标准喷头,其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不应小于75mm,不应大于150mm。
(2)当在梁或其他障碍物底面下方的平面上布置喷头时,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同时溅水盘与梁等障碍物底面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25mm,不应大于100mm。
(3)在梁间布置喷头时,应符合本规范7.2.1条的规定。确有困难时,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不应大于550mm。梁间布置的喷头,喷头溅水盘与顶板距离达到550mm仍不能符合7.2.1条规定时,应在梁底面的下方增设喷头。密肋梁板下方的喷头,溅水盘与密肋梁板底面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251nm,不应大于100mm。试验主要分为冲洗和试压两部分,其中试压时至少需要使用两个以上的压力表,压力表的精度和量程都有要求,精度要在1。
(4)净空高度不超过8m的场所中,间距不超过4X4(m)布置的十字梁,可在梁间布置1只喷头,但喷水强度仍应符合表5.0.1的规定。
(5)喷头应布置在顶板或吊顶下易于接触到火灾热气流并有利于均匀布水的位置。当喷头附近有障碍物时,应符合设计规范喷头与障碍物距离的规定或增设补偿喷水强度的喷头。

(6)净空高度大于800mm的闷顶和技术夹层内有可燃物时,应设置喷头。
(7)当局部场所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与相邻不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场所连通的走道或连通开口的外侧,应设喷头。
(8)装设通透性吊顶的场所,喷头应布置在顶板下。
(9)当梁、通风管道、成排布置的管道、桥架等障碍物的宽度大于1.2m时,其下方应增设喷头。增设喷头的上方如有缝隙时应设集热板。
(10)直立式边墙型喷头,其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不应小于100mm,且不宜大于150mm,与背墙的距离不应小于50mm,并不应大于100mm。水平式边墙型喷头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不应小于150mm,且不应大于300mm。
消防喷淋系统------盛万佳(天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采用高科技的清洗设备、施工全程机器人检测录像,24小时售后服务,公司以诚信为本,客户至上,千锤百炼不遗余力是本公司永存活力的源泉。
水力警铃设置不合理,与湿式报警阀连接处的管线过长
产生原因及后果:
(1)水力警铃的主要作用是预报火警。当一个建筑场所仅安装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没有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时,水力警铃的这一功能尤为重要。但在施工时,水力警铃的安装位置比较隐蔽,常被安装在较少有人出没的位置,导致警铃报警时,人们不易听到。于人员疏散及消防人员灭火不利。闭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包括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干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预作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重复启闭预作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
(2)根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第6.2.8条规定:水力警铃与报警阀连接的管道,其管径为20mm,总长不宜大于20m。而实际施工过程中,有些施工单位将警铃安装在距湿式报警阀远远超过20m的位置,导致警铃报警时间延迟,报警的声强也不够大。通常根据系统中所使用的喷头形式的不同,分为闭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开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两大类。
防治措施及相关规定:
(1)将警铃安装到值班室或经常在人停留或经过的地方。
(2)报警阀(或延迟器)引至水力警铃的管道应采用镀锌钢管,当长度大于6m时,管径应为20mm,但长度不应大于2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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