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国电乐东发电有限公司粉煤灰、炉渣销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DCX-FJZB15-161
所属行业:能源,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所属地区海南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国电乐东发电有限公司粉煤灰、炉渣销售招标(以下简称“项目”)
招标编号:GDCX-FJZB15-161/01
日 期:2015年5月18日
1.1 受国电乐东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一步开标、线下开标邀请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标的物制造企业(以下简称“投标人”),就本次招标项目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1.2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如下:
1.2.1 投标人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 注册资本金300万元及以上。投标人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应包含使用或经营粉煤灰、炉底渣相关的项目(主要为水泥生产、混凝土制品、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等水泥粉煤灰制品),直接使用单位应提供用粉煤灰、炉底渣作原材料的相关证明材料。
1.2.2 投标人不得直接地或间接地与招标人或其雇佣或曾经雇佣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1.2.3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的物的投标。
1.2.4投标人至少具有10台30吨以上粉煤灰散装罐车,5台20吨以上炉底渣运输车辆。自有车辆提供本公司名下车辆行驶 证和登记证,租用车辆提供合同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合同复印件,车辆租赁合同应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应自建或租赁粉煤灰贮存罐(容量不5000立方),炉底渣储运应自建或租赁存放场地(不少于1000平方大棚)。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要求相应的证明材料。
1.2.5 投标人须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
1.2.6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 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1.2.7 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在近5年内必须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属投标人及其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必须不在处罚期内、必须没有与拟投标标的物类似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投标人没有被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或近三年中没有在投标中违背1.2.6条的规定和履约中的不良商业信誉行为。
1.2.8财务及业绩必须满足下表的要求(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业绩要求不一致,以本条为准)。
序号
分包名称
投标人财务、资 质及业绩要求
1
粉煤灰、炉渣销售
1、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00万。
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2年以上粉煤灰、炉底渣的项目使用或经营业绩。
1.3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1.4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 潜在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仅供本次投标之用。
1.7 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5月19日起-2015年5月25日内出售招标文件。
1.8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首先应该是会员。
1.9 招标编号:GDCX-FJZB15-161
1.10 招标设备清单及招标文件售价:
序号
设备名称和规格
招标文件售价
元
招标编号
投标保证金万元或比例
1
粉煤灰、炉渣销售
1500
GDCX-FJZB15-161/01
不投标总价的4%
1.11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10日,北京时间15:00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2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投标人送达投标文件地点为待定。
1.13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为2015年6月10日,北京时间15:00整,地点为待定。
联系人:刘 杰
手 机: 13661139371
邮 箱: zhaobiao1018@163.com
邮 编: 100043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南路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