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新疆晋源能源有限公司阜康焦炉尾气综合开发利用项目综合楼施工招标公告
招 标编号:0634-1540XZ1Q0044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招 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新疆
受新疆晋源能源有限公司委托,对新疆晋源能源有限公司阜康焦炉尾气综合开发利用项目综合楼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 标,现邀请合格的企业参加投标。
一、工程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疆晋源能源有限公司阜康焦炉尾气综合开发利用项目综合楼施工
2.招 标单位:新疆晋源能源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新疆阜康市甘河子境内
4.招 标内容:综合楼施工
5.招 标方式:公开招 标
6.资 质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二、投标人资格:
1、法人资格:具有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履行民事责任能力。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 标中同时投标。
2、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 质。
3、自治区区外投标企业应当具备: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登记册并在有效期内, 进疆备案册中备案资 质须能满足投标企业资 质要求。
4、投标人项目负责人要求:注册建造师壹级,建筑工程,本单位注册,使用临时执业注册建造师的,疆内企业应提供继续教育证书,疆外企业应提供继续教育证书及延续注册申请的相关证明)。
5、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无不良记录。
7、限制条件: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和被控股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不得在同一招 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均作废标处理。
三、报名要求:符合上述资 质要求,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请于2015年4月30日至2015年5月7日每日上午 10:00 时至 13:00 时,下午16:00时至19:00 时(北京时间),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资 质证书报名。
四、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详见招 标文件
联系人:刘 杰
手 机: 13661139371
邮 箱: zhaobiao1018@163.com
邮 编: 100043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南路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