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企业领域
1、矿山尾矿与矿山固废:
属于固体废物,不属于危险废物。依据:《固体废物排污申报登记指南》及《工业固体废物名录》第21项明确规定,尾矿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且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中的第I类,处理处置方式应优先选择采i矿坑、塌陷区进行回填。
在新版《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第6部分明确提出,金属矿、非金属矿和煤炭采选过程中直
危废减量工程
工业企业领域
1、矿山尾矿与矿山固废:
属于固体废物,不属于危险废物。依据:《固体废物排污申报登记指南》及《工业固体废物名录》第21项明确规定,尾矿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且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中的第I类,处理处置方式应优先选择采i矿坑、塌陷区进行回填。
在新版《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第6部分明确提出,金属矿、非金属矿和煤炭采选过程中直接返回采空区的符合GB18599中第I类一般固体废物的采i矿废石、尾矿和煤矸石,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因此也就不属于危险废物。
矿山固废如果混入了其他危险废物的,其危险特性有时需要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开展属性判定;另一种情形,提金采选(该工艺早已列入明令禁止与淘汰的工艺)过程中产生的尾渣、含污泥属于危险废物。
焚烧法的优点在于能迅速而大幅度地减少可燃性危险废物的容积。如在一些新设计的焚烧装置中,焚烧后的废物容积只是原容积的5%或更少。一些有害废物通过焚烧处理,可以破坏其组成结构或杀灭病原菌,达到、除害的目的。此外,通过焚烧处理还可以提供热能。焚烧法的缺点:一是危险废物的焚烧会产生大量的酸性气体和未完全燃烧的有机组分及炉渣,如将其直接排入环境,必然会导致二次污染;二是此法的投资及运行管理费高,为了减少二次污染,要求焚烧过程必须设有控制污染设施和复杂的测试仪表,这又进一步提高了处理费用

什么是危险废物的性?
苏州环评评估指出性是指易于着火和维持燃烧的性质。但是像木材和纸等废物不属于性危险废物。《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性鉴别》4-2007)将下列固体废物定义为性危险废物:
(1)液态性危险废物:闪点温度60℃(闭杯试验)的液体、液体混合物或含有固体物质的液体。
(2)固态性危险废物:在标准温度和压力(25℃)下因摩擦或自发性燃烧而起火,经点燃后能剧烈而持续地燃烧并产生危害的固态废物。
(3)气态性危险废物:在20℃,状态下,在与空气的混合物中体积分数≤13%时可点燃的气体,或者在该状态下,不论下限如何,与空气混合,范围的上限与下限之差大于或等于12个百分点的气体。常见的具有性危险废物有:①石油开采和炼制产生的油泥和油脚(废物代码:071-001-08);②石油炼制过程中的溢出废油或乳剂(废物代码:251-005-08);③生产、销售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失效、变质、不合格、淘汰、的油墨、染料、颜料、油漆、真漆、罩光漆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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