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依据
根据住1房和城1乡建设部出台的《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指标》(试行),从水生态、水环境、水资源、水安全、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显示度等6类,共18项指标进行考核评价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效果。
根据《池州市海绵城市试点建设三年实施计划》,池州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 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为72%,对应的设计降雨量为24.2mm,即降雨量24.2
海绵城市信息化监测

设计依据
根据住1房和城1乡建设部出台的《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指标》(试行),从水生态、水环境、水资源、水安全、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显示度等6类,共18项指标进行考核评价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效果。
根据《池州市海绵城市试点建设三年实施计划》,池州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 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为72%,对应的设计降雨量为24.2mm,即降雨量24.2mm时,雨水将被海绵设施就地消纳,海绵建设区域不得出现雨水外排现象。海绵城市建设要着重处理好几个关系,即水质和水量的关系、分布与集中的关系、景观和功能的关系、生态和安全的关系、“绿色”与“灰色”的关系。故挑选具有代表性的典型项目进行排口雨水外排总量监测,同时根据同步监测的降雨数据乘以该典型项目所处汇水区的面积得出降雨总量,然后据此计算出该典型项目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另外,根据该计划,海绵城市工程建成后,雨水径流污染削减率不 40%(以 SS 计)。故挑选具有代表性的典型项目,在项目建设完成后监测雨水排放口水质,然后对比本底数据或者模型计算数据,分析典型项目的雨水径流污染的变化趋势及削减率。
重点内涝点进行海绵化改造
西宁海绵城市试点区东起新宁路,西至湟水路,北临青藏铁路,南到大南山山脊线,总面积21.61平方公里,三年建设期内,西宁市将在试点区内构建水循环利用系统,缓解城市供水压力;实施源头外围水土保持、中途沟道生态治理,末端湟水河生态岸线修复与内河整治,保障“清水入湟”;完善城市蓝绿网络空间格局;实施合流制管网改造、积水点综合治理。根据6月18日市海绵城市专题工作会议和住建部7月7日第二批海绵试点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我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会后及时抽调下属单位5名工作人员,组成海绵城市(筹建)办,就有关海绵城市试点相关工作进行了协调、督导和落实,据了解,目前已完成城西区、城北区、海湖新区管理委1员1会、水务局、园林局等相关部门新建及在建项目的统计汇总工作,同时各相关单位对新建及在建项目,将严格按照海绵城市设计理念完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报海绵城市(筹建)办审核,海绵城市(筹建)办将对区在建项目五矿柴达木广场、杨家寨村民安置小区、海晏路内涝点的海绵化改造工作进行全程督导。该平台在三年试点建设期后,结合我市智慧城市建设要求,逐渐完善和优化数字化管理信息,并纳入西宁市“智慧城市”建设平台,实现“数据一个库、信息一张网”。
可以说,“大海绵”模式对“小海绵”的功能进行了有益补充及延伸,丰富及完善了海绵城市的“弹性”1功能,对兼备形象与内涵的海绵城市建设有积极作用。合理把握“大海绵”模式的作用,其关键因素有:①立足于海绵城市的核心诉求,即构建符合城市发展的“弹性”系统,合理分析适宜本城市地域特点及基础条件的弹性系统构建策略。由市水务局负责完成《湟水河(西宁段)流域综合治理工程规划(2012~2020)》《西宁市给水工程专项规划(2012~2030)》和《西宁市排水工程专项规划(2012~2030)》的修编工作。对于兴建“小海绵”模式条件优越的区域,形成以“小海绵”为主,“大海绵”为辅,“大小海绵”同时推进,以绿色基础设施为核心,灰色基础设施为补充的功能体系;对兴建“小海绵”模式条件欠缺的区域,则以“大海绵”模式为先导,形成满足城市“弹性”基础需求的功能体系,积极推广“小海绵”模式,积极配合“涉改”工程,如社区改造、都市更新、老旧城区拆迁等相关举措,对欠缺条件区域进行合理有序的“新陈代谢”,终形成绿色基础设施与灰色基础设施共存的气候变化及灾害应变系统。②立足于海绵效益1优化,使海绵城市建设成为既有“表面”又有“实质”的惠民工程。“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这一系列建设目标,同时也是解决我国城市水环境问题的必由之路。实现上述目标,必须对“大海绵”与“小海绵”系统兼容并举,优势互补,强强联合,实现“大小海绵”互存的海绵建设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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