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权归属与出资关系的界分
诉讼中,当事人以自己是实际出资人、购房属于借名购房关系为由、要求办理变更登记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实质上均是围绕所有权的确认和归属而展开。根据《物权法》第九条①、第十四条②、第十六条③及第十七条④的规定,结合物权法上的公示公信原则可知,不动产物权的变动一般必须依法登记,并且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
合同纠纷律师

所有权归属与出资关系的界分
诉讼中,当事人以自己是实际出资人、购房属于借名购房关系为由、要求办理变更登记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实质上均是围绕所有权的确认和归属而展开。根据《物权法》第九条①、第十四条②、第十六条③及第十七条④的规定,结合物权法上的公示公信原则可知,不动产物权的变动一般必须依法登记,并且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由此可见,不动产登记簿与不动产权属证书上登记的主体才是该不动产物权的权利人,除非确有证据证明登记错误,或双方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法律关系,如本案涉及的借名购房合同关系。显然,这区分于单纯的出资关系。

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怎么办
针对开发商延迟交房,业主们可集结起来找开发商讨个说法,如果不行可走法律程序。
根据《合同法》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此外,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因此,如果开发商没有按期交房,业主可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购房人如欲解除合同,应当行催告。催告之后超过三个月的,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解除合同。

买房合同纠纷:
1.房屋产权凭证;
2.房屋买卖合同及公证书;
3.有关机关批准买卖房屋的文件;
4.关于房屋交付情况的证明;
5.买卖双方交付、收取放款的凭证;
6.买主身份、买房用途及房籍情况的证明;
7.共有房屋的其他共有人放弃优先购买权和同意出卖房屋的证据;
8.出租房屋的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证据;
9.其他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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