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疫情严重的前提下,企业不可以提前复工,因为这不仅是对员工健康不负责任的做法,同时也违反了相关规定,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企业提前复工是否会被追究法律责任?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罚款甚至刑事处罚。
依据《防治法实施办法》第70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报请同级批准,对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由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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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疫情严重的前提下,企业不可以提前复工,因为这不仅是对员工健康不负责任的做法,同时也违反了相关规定,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企业提前复工是否会被追究法律责任?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罚款甚至刑事处罚。
依据《防治法实施办法》第70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报请同级批准,对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一)暴发、流行时,妨碍或者拒绝执行采取紧急措施的;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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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来了解一下,用人单位可否要求劳动者披露、疑似新型冠状病毒病症相关情况,以及有关假期所在地、回岗路线等个人信息?
这一点是可以的,劳动者应当向用人单位报告相关信息。
《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虽然该类信息属于建立劳动合同之后的,但与履行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用人单位有权了解。
根据相关要求,用人单位完全可以依法向员工收集与疫情防控相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地址、轨迹、健康信息等。用人单位不得收集与疫情防控无关的信息,且收集、处理或者披露应当符合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律规定。
【郑州安博】对于疫情期间企业与员工遇到的一些关于郑州金水区劳动争议法律服务等方面的问题,有着非常的分析,能够为企业复工提供非常重要的帮助,与大家一起,众志成城,共克时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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