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湖北华电江陵发电厂一期2×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工程江电路及桥涵工程和施工临时道路及厂区临时排水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HDT468/13
所属行业:能源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所属地区湖北
受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江陵发电厂委托,对湖北华电江陵发电厂一期2×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工程江电路及桥涵工程和施工临时道路及厂区临时排水工程进行国内竞争性招标信息公开发布,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项目法人):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江陵发电厂
二、招标编号:CHDT468/13
三、招标内容:湖北华电江陵发电厂一期2×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工程江电路及桥涵工程和施工临时道路及厂区临时排水工程招标
序号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1
CHDT468/13-SG-0501
江电路及桥涵工程
江电路桩号K0~K0+496.4范围内工作内容包括车行道、人行道(含路沿石、树池)、护坡、浆砌石排水沟、管涵预埋、雨水井、桥梁、箱涵等施工。华电大道桩号K1+970~K2+011范围内的华电大道桥梁工程及该范围内的道路施工。
2
CHDT468/13-SG-0502
施工临时道路及厂区临时排水工程
西墙外道路(1~2)道路结构:沥青混凝土路面,道路标高为31~30.5(原始自然地平面标高约为30m),车行道宽9m,车行道两侧各2m人行道,砖砌排水沟,预埋3根11米长DN400的钢筋砼涵管。
A线干沟:A2090.50,B1782.90~A2787.58,B1782.90~A2787.58,B1982.00
B线干沟:A2092.00 ,B2141.00~A 2787.58 , B2141.00~A2787.58 , B1982.00
以上范围内的表土清理、土方开挖、底板混凝土施工、砖砌排水沟、施工排水等全部工作内容,埋设管涵(穿厂内道路与围墙),AB汇集干沟(宽2.4m),排水口一座。
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第五章为准!
四、资金来源:由项目资本金和银 行代款两部分构成
五、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湖北华电江陵发电厂一期2×660MW超超临界燃发电机组工程
2 建设地点:荆州市江陵县马家寨乡
3 项目规模:本期新建2×66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留有扩建二期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条件。
4项目进展:能源局以《关于湖北省2014年度火电建设规划实施方案的复函 》(国能电力【2014】538号),同意湖北华电江陵发电厂一期2*66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工程列入湖北省2014-2015年度开工的大型火电建设项目规划;初步设计审查已完成;征地拆迁工作正在稳步推进,目前已具备用地条件;五通一平工程即将完成;本项目计划2015年8月开工,2017年6月、8月两台台机组分别投产。
5 资金来源:项目法人注册资本金及银 行代款。
6自然条件
本项目处在蒙西至华中地区的“北煤南运”大通道与长江的交汇处,距长江大堤1公里左右,紧靠级江陵储煤基地,铁路、水路运输非常方便,具备建设大型火电基地的条件(如投标人未提出踏勘要求,或者经过现场踏勘,视投标人已经熟悉和考虑了:为完成本标段任务而隐含的一切与工作范围、工作内容以及价格相关的自然条件)。
7工程计划(形象)进度
湖北华电江陵发电厂一期工程2×660MW机组工程计划2015年8月开工,2017年6月、8月两台台机组分别投产。
六、本次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 质条件: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开标后,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以下资格条件要求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详评。
投标人在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CHDT468/13-SG-0501江电路及桥涵工程标段:
1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以下称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资 质之一: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并同时具有桥梁承包二级及以上;并同时须具备安全生产[];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是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或市政行业);
3投标人近三年承包 过相类似的项目;
4具有良好的银 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 质或业绩的情况;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 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承包工程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9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 质或业绩的情况。
10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CHDT468/13-SG-0502施工临时道路及厂区临时排水工程标段
1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以下称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资 质之一: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 质或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 质;并同时须具备安全生产[];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是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或市政行业);
3投标人近三年承包 过相类似的项目;
4具有良好的银 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 质或业绩的情况;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 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承包工程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9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 质或业绩的情况。
10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八、购买标书时间:2015年5月19日至5月25日下午17:00时整止。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对会员单位,缴纳标书费后招标文件。
2、每套标书收取一定的费用(见下表),一经售出将不予退还。
序号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标书售价
1
CHDT468/13-SG-0501
江电路及桥涵工程
2008
2
CHDT468/13-SG-0502
施工临时道路及厂区临时排水工程
2008
十、投标文件的提交
1、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15年6月9日。
2、递交投标书的地点(即开标地点):待定
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 杰
手 机: 13661139371
邮 箱: zhaobiao1018@163.com
邮 编: 100043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南路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