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用照明 在正常照明电源发生故障时,为确保正常活动继续进行而设的应急照明部分。通常在下列场所应设置备用照明: (1)断电后不进行及时操作或处置可能造成、火灾及等事故的场所如制氢、油漆生产、化工、石油、塑料、赛璐珞及其制品生产、生产及溶剂生产的某些操作部位。 (2)断电后不进行及时操作或处置将造成生产流程混乱或加工处理的贵重部件遭受损坏的场所。如化工、石油工业的某些流程、冶金、航空航天等工业的炼钢炉、金属熔化浇铸、热处理及精密加工车间的某些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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