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院捐赠物品管理制度
养老院捐赠物品管理制度
1、机构对捐赠的所有物品必须建立验收、登记手续,入库管理。处置情况有动态记录可查。
2、处置捐赠物品必须符合捐赠人的意愿,不能擅自另行处理。
3、对每一项物品的处置都需有账可查,要有接受部门负责人或受益人签字。
4、钱款捐赠須入院财务账,开设专户,建立专账,专款。不得私自挪作它用。接收现金当日入账,当日
敬老院服务

养老院捐赠物品管理制度
养老院捐赠物品管理制度
1、机构对捐赠的所有物品必须建立验收、登记手续,入库管理。处置情况有动态记录可查。
2、处置捐赠物品必须符合捐赠人的意愿,不能擅自另行处理。
3、对每一项物品的处置都需有账可查,要有接受部门负责人或受益人签字。
4、钱款捐赠須入院财务账,开设专户,建立专账,专款。不得私自挪作它用。接收现金当日入账,当日解缴。
养老院现存的一些问题
养老院现存缺点:
缺乏科学的养老机构区域设置规划。现有的养老机构整体布局不合理,规模小、档次低的居多,农村与城镇相比,数量多但规模小。除少数市、县一级的机构外,大部分从以前的乡镇敬老院发展而来,一直缺少统一的指导规划。市“十一五”规划中有关养老服务的总体规划,指标性和操作性不强,对养老机构今后的布局、规模、服务结构等没有从项目发展的根本进行规划。
目前,大多数民办养老院还处于投资阶段,有的靠租用的仓库、闲置房屋进行改建,存在环境差、设施陈旧简陋、护理员知识缺乏、责任心不强、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如江北日湖老人乐园是利用企业闲置仓库改建的。一些养老院建筑设计不符合老年人生活习惯,如楼梯过陡过窄,或者只有单面扶手等,且往往因缺乏资金无力改建扩建或因受场地限制难于扩建。民办养老院服务水平相对落后,整体管理水平较低,工作人员缺乏知识和技能手法,不能按照规定比例配置,老人无法得到精心照料。
养老院创办土地及手续办理流程
创办
养老院,土地及手续办理流程
回复:民办养老机构的土地需要自行解决,可以是自有土地也可以是租赁。 筹建民办养老机构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2、申请人的资格证明文件(身分证明、固定住址、联系方式等); 3、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
4、合法场所的证明文件,如新建的,应提交国土、规划部门的用地、规划审批文件;
5、民办护理院需提交卫生局相关批复。
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服务机构:60张床位以上的由市民政局审批,60张床位以下的由所在县(市)区民政局审批,报市民政局备案。
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执业证书》:由受理民正部门进行实地审验,符合执业申请条件的,发给《社会福利机构执业证书》;不符合执业申请条件的,发给申请人书面整改通知书,申请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并重新提出执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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