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震支架力学验算
(1)抗震构件应具有稳定的力学性能,设计及验算应符合构件的应许设计值;
(2) 抗震构件验算指标: 承重吊杆长细比≦100; 斜撑杆件长细比≦200; 锚栓抗拉/抗剪荷载; 抗震连接件角度/性能(应许30°- 60°);
(3)上述计算中荷载值为组件应许设计值,并满足规范S≦R。
抗震构件
(1)抗震组件/构件应
抗震支架

抗震支架力学验算
(1)抗震构件应具有稳定的力学性能,设计及验算应符合构件的应许设计值;
(2) 抗震构件验算指标: 承重吊杆长细比≦100; 斜撑杆件长细比≦200; 锚栓抗拉/抗剪荷载; 抗震连接件角度/性能(应许30°- 60°);
(3)上述计算中荷载值为组件应许设计值,并满足规范S≦R。
抗震构件
(1)抗震组件/构件应能承受任意方向的作用;
(2)抗震组件/构件应为成品构件,构造形式应便于安装检验;
(3)抗震组件/构件采用热浸锌防腐,当有绝缘要求时,应采用喷塑工艺;
暖通空调
多根管道共用支吊架或管径大于等于300mm的单根管道支吊架,宜采用门型抗震支架。
管道抗震支架不应限制管线热胀冷缩产生的位移。
矩形截面面积大于等于0.38平米和圆形直径大于等于0.7m的风道可采用抗震支架。
防排烟风道、事故通风风道及相关设备应采用抗震支架。
燃气
对于内径不小于25mm的燃气管道应进行抗震设计,管道敷设应满足本规范第8章的要求。
注:燃气管道抗震支架的范围为DN25及以上。和水管不同。
高层建筑的燃气立管应设置承受自重和热伸缩推力的固定支架和活动支架。
燃气管道布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1 燃气管道不应穿过抗震缝;
2 燃气水平干管不宜跨越建筑物的沉降缝。
需要设防的室内给水、热水以及消防管道径大于或等于DN65的水平管道,当采用吊架、支架或托架固定时应按【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第8章的要求设置抗震支承。室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气体灭火系统等消防系统还应按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设置防晃支架,管段设置抗震支架与防晃支架重合处,可只设抗震支承。 管道吊挂支架的水平安装平均间距为2000mm,并应根据设计要求设置相应的固定支架。(删除了滑动支座等,同时要求在管道有接入、接出和拐弯时应增设一处支、吊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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