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劳务派遣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1.立法缺失。缺乏监管,目前我国的法律中《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作了原则性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条例》并没有对劳务派遣作出进一步的规范。
2.劳动力市场供求的严重失衡。出现了严重的供大于求的现象,导致就业矛盾的凸显,出现了严重的买方市场,这会严重的损害劳动者各方面的利益。尤其是劳动派遣者,因为劳动派遣者从事的工作可替代性较强,用人
劳务外包公司

我国
劳务派遣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1.立法缺失。缺乏监管,目前我国的法律中《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作了原则性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条例》并没有对劳务派遣作出进一步的规范。
2.劳动力市场供求的严重失衡。出现了严重的供大于求的现象,导致就业矛盾的凸显,出现了严重的买方市场,这会严重的损害劳动者各方面的利益。尤其是劳动派遣者,因为劳动派遣者从事的工作可替代性较强,用人单位随时都可以找到为他们工作的人。而作为派遣单位也是一样,由于其本身的盈利性,他们会更加容易的寻找更多可以被他们剥削的劳动者,可以收取更多的管理费。
3.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盈利性;派遣组织大多数是以劳务承包或劳务中介为主,兼顾劳务派遣。“劳务派遣”组织是不同于传统企业的一种新的社会资源组织形式。它从事的是单纯经营劳动力资源的劳务活动,它通过将员工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的方式赚取利润,来生存发展。用工单位也是一样很大限度的剥削劳动者的剩余价值来或去利润。
劳务派遣的优势:
1、 使得用工管理更为便捷,用工成本更为低廉。在劳务派遣模式下,从员工招聘、日常管理、工资发放、社会保险缴纳到员工离职,所有手续和相关管理工作都由劳务派遣单位来办理,极大地减轻了用工单位的负担,使用工单位从繁琐的劳动人事管理事务中解脱出来,同时在一定程度上还能转移企业的管理风险。
2、 有利于用工单位人力资源的有效利用。劳务派遣单位从业人员往往有很好的功底和多年从事劳动保障的工作背景,能够为用工单位人力资源管理提供有效支持。
3、 在一定程度上能够避免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是由于《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明确限制了劳务派遣一般适用于“临时性、辅助性或者代替性的工作岗位”,因此在某一岗位上常用劳务派遣隐含很大风险,劳务派遣的这一功效必将受到限制。
跨地区劳务派遣的风险防范
从
劳务派遣的实践看,劳务派遣往往是从经济相对不发达地区向经济相对发达地区派遣,后者的较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待遇往往比前者高。有部分用工单位通过这种方式,以劳务派遣的形式实现低成本用工,但跨地区派遣时风险也相对较高。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在用工单位所在地为被派遣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被派遣劳动者按照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第十九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在用工单位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的,由分支机构为被派遣劳动者办理参保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务派遣单位未在用工单位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的,由用工单位代劳务派遣单位为被派遣劳动者办理参保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劳动条件和社会保险,均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跨地区劳务派遣的主要风险来自于用工单位所在地与用人单位所在地相关标准的差异。劳务派遣三方均应当了解相关地方立法及标准,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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