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商务网,免费信息发布推广平台,您可以 [登陆后台] 或 [免费注册] 无忧商务网 | 企业黄页 | 产品库存 | 供求信息 | 最新报价 | 企业资讯 | 展会信息
主营产品:合同审查,婚姻家事,知识产权,劳动与社会保障,政府采购与招标
首页 >> 技术服务 >> 北京市安博(郑州)律师事务所 >> 商丘劳动争议法律服务电话询问报价

商丘劳动争议法律服务电话询问报价

在疫情严重的前提下,企业不可以提前复工,因为这不仅是对员工健康不负责任的做法,同时也违反了相关规定,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企业提前复工是否会被追究法律责任?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罚款甚至刑事处罚。 依据《防治法实施办法》第70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报请同级批准,对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由所在
商丘劳动争议法律服务电话







在疫情严重的前提下,企业不可以提前复工,因为这不仅是对员工健康不负责任的做法,同时也违反了相关规定,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企业提前复工是否会被追究法律责任?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罚款甚至刑事处罚。



依据《防治法实施办法》第70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报请同级批准,对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一)暴发、流行时,妨碍或者拒绝执行采取紧急措施的;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郑州安博具备多个领域的精英律师,能够为多个行业的客户提供的法律服务,包括商丘劳动争议法律服务电话方面。在现今的形势下,相信很多人对于人力资源这方面都有着比较多的疑问,您可以致电郑州安博进行详细的咨询,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复工返岗,自行隔离员工/因封路封城无法按时复工员工,企业应如何支付工资?能否安排年休假或病事假呢?

根据《防治法》相关规定,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的隔离、控制措施,但对于非依法隔离的员工,不能以自行隔离为由不按时复工,企业可要求该员工提供相关依法隔离的证明,比如医院证明、当地通知等,否则企业可按旷工来处理。

如企业同意其自行隔离的(非三类人群),可根据员工提供的证明,如医院建议休息的疾病证明书给予病假(病假工资),无的可自主确定是否批准事假(无工资),也可安排年休假或协商待岗;若企业与员工协商待岗的,建议签订书面的待岗协议,包括待岗时间、待岗薪酬待遇等。

【郑州安博】凭借律所内律师的法律知识,为广大客户提供的法律问题解决方案,如果您的企业在复工过程中遇到了商丘劳动争议法律服务电话等相关问题,可以联系我们,我们会为您详细介绍相关法律规定,让您的企业更加顺利的复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很多企业在引进人才过程中理所当然地认为掌握主动权而忽视了其中的法律风险,为企业之后的商丘劳动争议法律服务电话埋下隐患。你的企业是否存在或出现过以下问题?下面由我们的法律来说一下!

1、明明员工不符合企业的录用条件,为什么解除劳动合同却被认定为违法解除?

2、刚开始试用的员工发生,单位没有缴纳,按标准赔付代价太高,怎么办?

3、员工连续旷工好几天,联系不上,劳动合同没办法履行怎么办?

4、招聘的员工跟上一家单位没有解除劳动关系?

以上的作答就是我们【郑州安博】的法律为大家解答的,如果您还有什么法律上的问题,您可以电话咨询或向我们的在线客服咨询业务!









(作者: 来源:)



企业名片
北京市安博(郑州)律师事务所
周主任(False)  /
联系地址:中国·河南省·郑州市·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世贸大厦A座12层(邮编:450000)
联系电话:0371-55370037 手机:17637188688
联系传真:0371-55370037
电子邮箱:1034985053@qq.com 联系QQ:1034985053
联系方式
周主任 (/)
电话:0371-55370037 手机:17637188688
传真:0371-55370037
邮箱:1034985053#qq.com(发送时替换#)
网铺: gzk287345.cn.cn5135.com
联系QQ:1034985053
所在地域:[河南省-郑州市] 邮编:450000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世贸大厦A座12层
发布者IP:
IP所在地:
相关分类:
热门产地: 宁波商务服务 天津商务服务 上海商务服务 东莞商务服务 深圳商务服务 广州商务服务 苏州商务服务 杭州商务服务 厦门商务服务 温州商务服务 廊坊商务服务 石家庄商务服务 郑州商务服务 南京商务服务 武汉商务服务 成都商务服务
商铺首页 | 企业名片 | 服务信息 | 产品展示 | 供求信息 | 价格信息 | 图片信息 | 联系我们 | 产品索引 | 报价索引 | 供求索引 | 公司索引 | 服务索引
发布商家:北京市安博(郑州)律师事务所 电话:0371-55370037 手机:17637188688 传真:0371-55370037 厂商QQ:1034985053
商家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世贸大厦A座12层 发布IP:()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无忧商务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