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震支架要求
(1)设计范围:≥DN60的电气配管,重力≥150N/米的电缆桥架、电缆槽盒及母线槽,或重力超过1.8KN的其它设备;
(2)对于重力小于1.8KN的设备或吊杆长度小于300mm的悬吊管道可不进行抗震设计;
(3)8度及以上抗震设防建筑,设备与结构的连接应直接锚固于结构主体,否则应设置防滑构件,由设备厂家根据规范要求计算。
(4)间距要
综合支架订做
抗震支架要求
(1)设计范围:≥DN60的电气配管,重力≥150N/米的电缆桥架、电缆槽盒及母线槽,或重力超过1.8KN的其它设备;
(2)对于重力小于1.8KN的设备或吊杆长度小于300mm的悬吊管道可不进行抗震设计;
(3)8度及以上抗震设防建筑,设备与结构的连接应直接锚固于结构主体,否则应设置防滑构件,由设备厂家根据规范要求计算。
(4)间距要求:刚性管道(金属管道)侧向抗震支吊架间距不得超过12m,纵向抗震支吊架不得超过24m;柔性管道(非金属管道)侧向抗震支吊架间距不得超过6m,纵向抗震支吊架不得超过12m。
暖通空调
多根管道共用支吊架或管径大于等于300mm的单根管道支吊架,宜采用门型抗震支架。
管道抗震支架不应限制管线热胀冷缩产生的位移。
矩形截面面积大于等于0.38平米和圆形直径大于等于0.7m的风道可采用抗震支架。
防排烟风道、事故通风风道及相关设备应采用抗震支架。
燃气
对于内径不小于25mm的燃气管道应进行抗震设计,管道敷设应满足本规范第8章的要求。
注:燃气管道抗震支架的范围为DN25及以上。和水管不同。
高层建筑的燃气立管应设置承受自重和热伸缩推力的固定支架和活动支架。
燃气管道布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1 燃气管道不应穿过抗震缝;
2 燃气水平干管不宜跨越建筑物的沉降缝。
设计基本要求
对重力不大于1.8KN的设备或吊杆计算长度不大于300mm的吊杆悬挂管道,可不进行抗震设防。
1 悬吊管道中重力大于1.8KN的设备;
2 DN65以上的生活给水、消防管道系统;
3 矩形截面面积大于等于0.38平米和圆形直径大于等于0.7m的风管系统;
4 对于内径大于等于60mm的电气配管及重力大于等于150N/m的电缆梯架、电缆槽盒、母线槽。
这些内容对项目中抗震支架设计范围进行了明确。
抗震支架与钢筋混凝土结构应采用锚栓连接,与钢结构应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
注:和钢结构连接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从连接安全上这些连接方式是的。但在施工过程中会存在一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