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装箱涂装线废气治理技术
集装箱涂装线废气治理技术:
集装箱是一种常用的运输设备,集装箱的诞生为货物运输带来了很大的方便,但是在集装箱生产安装、油漆涂料排放,可能会严重影响环境和人体健康,还可能会带来一定的安全风险。
集装箱行业现行治理VOCs污染的方式主要是末端治理方式一一催化燃烧法和吸附回收法。
燃烧法是通过有组织系统,将生产过程中的VOCs引导至燃
环保废气处理
集装箱涂装线废气治理技术
集装箱涂装线
废气治理技术:
集装箱是一种常用的运输设备,集装箱的诞生为货物运输带来了很大的方便,但是在集装箱生产安装、油漆涂料排放,可能会严重影响环境和人体健康,还可能会带来一定的安全风险。
集装箱行业现行治理VOCs污染的方式主要是末端治理方式一一催化燃烧法和吸附回收法。
燃烧法是通过有组织系统,将生产过程中的VOCs引导至燃烧室,通过高温(需要850℃以上高温)燃烧成完全氧化的碳、氮、硫等氧化物气体。有机废气处理设备常用的吸附剂有颗粒活性炭、沸石、活性氧化铝和硅胶等。燃烧法的优点是如果燃烧室的温度有保障,VOCs能被完全转化为无害气体;缺点是如果进入燃烧室的VOCs浓度一定值,VOCs的燃烧值不能维持燃烧室的高温。结果是要么给燃烧室补充高能维持高温,要么任由燃烧室温度下降而不完全燃烧,无法实现VOCs的转化前者需要产生较大的燃烧成本费用(环保成本较高),后者则会向空气排放对人体更为有害的本系氧化物。
催化燃烧法是指:为了维持进入燃烧室的VOCs有较高浓度,有机构提供吸附解附装置,将生产过程中的低浓度废气,浓缩为高浓度VOCs气体,再送燃烧室燃烧。但这种装置投资较大,也需要较高的运营成本。
吸附回收法是在浓缩回收法的启发下,进一步而成。2)严禁助燃气体和可燃气体在同一地方其附近进行处理,以防止暴炸事故的发生。其原理是通过特定的吸附材料捕桌VOCs分子,到一定集中度之后,用高温水蒸气脱附VOCs分子,并将所得的高浓度VOCs水蒸气,通过分馏等技术,分离成液态的有肌溶剂和水。分离所得的有肌溶剂其实就是涂料的溶剂主材料,所以可以重用于涂料的调配、涂装工艺过程,实现了VOCs的回收重新利用。
如何减少涂装车间有机废气?
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为了可以进一步减少对生态环境破坏,进而推动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在具体的发展过程中,应该在积极响应节能环保号召的同时,依照实际情况,采用合理的手段,对涂装车间有机废气问题进行有效的减少,进而从根本上对环境的质量进行提升。吸附技术是蕞为经典和常用的气体净化技术,也是目前工业VOCs治理的主流技术之一。
一,使用有机废气处理设备,在现有的生产上,在有机废气的末端安装有机废气催化燃烧设备,对有机废气进行处理,简单高效。
二,加强对新材料的应用。面对现阶段有机废气问题,除了要对传统环保材料进行应用之外,还应该加大对材料的应用。
通常情况下,针对涂装行业来说,其有机废气的主要来源就是涂料,所以,在具体的发展过程中,如果对低挥发性涂料进行有效的应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对有机废气的排放量进行降低。2、助燃气体的处理:1)将黏着在容器阀门上或使用器具上的粉末、石油类、油脂类及可燃性物质,底清除干净后,方可进行助燃气的处理。新时期下,在具体的进步阶段,各个涂装供应商也强化了对技术的升级,并逐步开发了高固含材料,有效对溶剂的使用量进行降低。同时,为可以更好地满足当前排放标准,在工作中,也加大了对水性材料的开发和利用,通过水来对溶剂进行替代,保证可以限度地对有机废气浓度进行降低。此外,对于涂装车间内部所应用的防锈蜡等材料,也应该实现低排放,通过采用无害的水来对传统材料进行代替,进而达到全过程减排的目的,真正意义上实现绿色涂装。
三,加强对新工艺的应用。为了减少涂装车间有机废气排放量,除了要对废气收集方式进行优化外,还应该加大对新工艺的选择和应用。一般情况下,可以对涂喷方式进行合理的优化和改革。
有机废气治理的控制方式
方式一:从源头上控制生产、销售、使用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和产品的,其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需符合规定的限值标准。废气处理设备臭氧发生器可用于处理工业废气、喷漆废气、车间废气、有机废气治理、工业氮氧化物治理、空气杀菌消毒除味等领域,臭氧的强氧化性质可氧化分解废气中、空气中细菌的细胞壁,迅速扩散透入细胞里,氧化破坏细胞内的酶而致死病原菌。鼓励生产、销售和使用低毒、低挥发性有肌溶剂。违反本法规定,生产、销售、使用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不符合限值标准的原材料和产品的,由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没收原材料、产品以及违发所得。
方式二:从排放标准控制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封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3、活性炭吸附法活性炭吸附是将有机废气由排气风机送人吸附床,有机废气在吸附床被活性炭吸附剂吸附而使气体得到净化,净化后的气体排向大气即完成净化过程。进行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设备中进行,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或者未采取相应的减排措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证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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