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工返岗,对于一些员工因担心疫情而拒绝上班,企业应该如何处理呢?
上班劳动是员工在劳动合同关系中主要的义务,员工担心疫情并非不上班的合法理由,因此,企业可依据规章制度对旷工或不服从管理安排进行处罚,严重情形的,可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直接予以解雇。
当然,企业有必要做好相应措施以确保复工返岗工作,包括依法进行卫生安全防护措施、妥善安排员工宣传沟通。
新乡劳动争议法律服务
复工返岗,对于一些员工因担心疫情而拒绝上班,企业应该如何处理呢?
上班劳动是员工在劳动合同关系中主要的义务,员工担心疫情并非不上班的合法理由,因此,企业可依据规章制度对旷工或不服从管理安排进行处罚,严重情形的,可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直接予以解雇。
当然,企业有必要做好相应措施以确保复工返岗工作,包括依法进行卫生安全防护措施、妥善安排员工宣传沟通。
员工担心安全问题也是人之常情,但是一定要遵守相关的合同及法律的规定,积极与企业进行协商沟通,达成一致才能更好的促进企业复工的步伐。如果您有关于新乡劳动争议法律服务等方面的疑问,欢迎您电话联系【郑州安博】进行详细的了解,我们将为您提供的服务。
在工作中,加班是不可避免的,比较的常见,那么大家都知道加班工资应该怎么计算么?下面【郑州安博】就来为大家介绍一下吧。
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
(一)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小时工资基数的150%支付加班工资;
(二)在休息日工作的,应当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三)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了解了以上内容,您是不是就明白了自己的加班工资怎么计算了呢?当然,如果您在工作中遇到了法律难题的话,可以咨询【郑州安博】,我们将为您提供的新乡劳动争议法律服务,通过律师的团队协作,为您提供的解决方案,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关于“五险”,大家都知道是哪五险吗?其实就是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公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这也是在员工的薪酬中所涵盖的,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五险”是指企业按照各地方或企业年金计划规定的基准和比例计算,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包括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向企业年金相关管理人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公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企业以购买商业保险形式提供给职工的各种保险待遇属于企业提供的职工薪酬,应当按照职工薪酬的原则进行确认、计量和披露。
【郑州安博】采用全体律师授薪、案件结果、服务质量绩效考核的公司化管理模式,以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制度、双人复核制度、客户评价制度,对事务所全体律师代理案件进行精细化的流程管控,确保能为客户提供更加的新乡劳动争议法律服务等,深受客户的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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