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 的新思路、体现生态承载力的新理念和、计委颁布实施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要求,按照“适当利用地表水、严格控制利用地下水、优先利用矿坑排水、大力开展节约用水、努力实施分质供水”的原则,对建设项目取水方案进行合理性、可行性、可靠性分析论证,以促进区域水资源的优化配置,科学合理的利用和保护水资源,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建
省级节水型社区

根据 “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 的新思路、体现生态承载力的新理念和、计委颁布实施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要求,按照“适当利用地表水、严格控制利用地下水、优先利用矿坑排水、大力开展节约用水、努力实施分质供水”的原则,对建设项目取水方案进行合理性、可行性、可靠性分析论证,以促进区域水资源的优化配置,科学合理的利用和保护水资源,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建设项目合理用水需求,避免取水、退水对环境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为相关部门办许可证以及企业用水计划提供科学依据。

把水资源需求管理的源头从建设项目向前推进至规划阶段,是我国水资源管理的必然方向。从水资源管理的客观要求、水资源开发利用的教训、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的局限性及成功实施的经验、水资源论证相关研究成果、水资源综合规划的出台等视角,分析了我国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规划水资源论证管理与实施,应从规章、标准的制定与资质管理、技术审查、审批管理等方面开展。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是水资源管理工作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加强水资源管理的有效措施,也是实施取水许可和入河排污口设置的科学依据。自从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实施以来,水资源论证在水资源配置、取退水许可、水功能区、优化调度、审批监督等水资源管理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城市总体规划水资源论证是规划水资源论证的重要工作对象和内容,对保障城市总体规划的有效实施具有重要意义。从当前开展城市总体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遇到的主要问题入手,对城市总体规划水资源论证的介入时机、工作定位、主要内容以及技术路线等关键环节进行了分析,提出了推进城市总体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的对策与措施。

规划水资源论证通过早期介入规划的制定过程并贯穿始终,统筹考虑多个建设项目造成的累积影响,把水资源管理前移至区域、流域或行业发展的规划阶段,是建设美丽、推进生态文明进程的重要制度安排。规划水资源论证制度建设,必须突出"严格水资源管理"的指导思想;坚持有法可依、分类管理和全过程控制等原则;尽快完善规划水资源论证制度的法律体系、政策体系和管理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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