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商务网,免费信息发布推广平台,您可以 [登陆后台] 或 [免费注册] 无忧商务网 | 企业黄页 | 产品库存 | 供求信息 | 最新报价 | 企业资讯 | 展会信息
主营产品:合同审查,婚姻家事,知识产权,劳动与社会保障,政府采购与招标
首页 >> 技术服务 >> 北京市安博(郑州)律师事务所 >> 许昌劳动争议法律服务团队在线服务,郑州安博

许昌劳动争议法律服务团队在线服务,郑州安博

复工返岗,自行隔离员工/因封路封城无法按时复工员工,企业应如何支付工资?能否安排年休假或病事假呢? 根据《防治法》相关规定,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的隔离、控制措施,但对于非依法隔离的员工,不能以自行隔离为由不按时复工,企业可要求该员工提供相关依法隔离的证明,比如医院证明、当地通知等,否则企业可按旷工来处理。 如企业同意其自行
许昌劳动争议法律服务








复工返岗,自行隔离员工/因封路封城无法按时复工员工,企业应如何支付工资?能否安排年休假或病事假呢?

根据《防治法》相关规定,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的隔离、控制措施,但对于非依法隔离的员工,不能以自行隔离为由不按时复工,企业可要求该员工提供相关依法隔离的证明,比如医院证明、当地通知等,否则企业可按旷工来处理。

如企业同意其自行隔离的(非三类人群),可根据员工提供的证明,如医院建议休息的疾病证明书给予病假(病假工资),无的可自主确定是否批准事假(无工资),也可安排年休假或协商待岗;若企业与员工协商待岗的,建议签订书面的待岗协议,包括待岗时间、待岗薪酬待遇等。

【郑州安博】凭借律所内律师的法律知识,为广大客户提供的法律问题解决方案,如果您的企业在复工过程中遇到了许昌劳动争议法律服务等相关问题,可以联系我们,我们会为您详细介绍相关法律规定,让您的企业更加顺利的复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社会上还是有许多人对法律知识不太了解,那么,下面就让我们安博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为大家说一下有关许昌劳动争议法律服务的相关法律知识点!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劳动者若要获得此种权利保障,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寻求权利救济。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按照法定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若要获得此种权利保障,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寻求权利救济。

此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先了解更多有关劳动法律,可以来我们【郑州安博】咨询法律业务,律所也有一系列的解决方案手册,欢迎您致电进行详细的了解。





在工作过程中,员工比较关心的就是工资方面的问题了,比如说病假工资应该怎么计算,生育津贴又是怎么算的,下面小编就这两个问题来给大家介绍一下吧。

病假工资计算: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在病休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的约定支付病假工资。用人单位支付病假工资不得本市低工资标准的80%。

生育津贴计算: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

【郑州安博】在为客户提供许昌劳动争议法律服务时,注重团队合作,在进行反复的投入演练之后,为客户提供的解决方案,致力于为客户提供的服务,如果您遇到了相关法律问题的话,欢迎到我们律所进行咨询哦,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企业名片
北京市安博(郑州)律师事务所
周主任(False)  /
联系地址:中国·河南省·郑州市·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世贸大厦A座12层(邮编:450000)
联系电话:0371-55370037 手机:17637188688
联系传真:0371-55370037
电子邮箱:1034985053@qq.com 联系QQ:1034985053
联系方式
周主任 (/)
电话:0371-55370037 手机:17637188688
传真:0371-55370037
邮箱:1034985053#qq.com(发送时替换#)
网铺: gzk287345.cn.cn5135.com
联系QQ:1034985053
所在地域:[河南省-郑州市] 邮编:450000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世贸大厦A座12层
发布者IP:
IP所在地:
相关分类:
热门产地: 宁波商务服务 天津商务服务 上海商务服务 东莞商务服务 深圳商务服务 广州商务服务 苏州商务服务 杭州商务服务 厦门商务服务 温州商务服务 廊坊商务服务 石家庄商务服务 郑州商务服务 南京商务服务 武汉商务服务 成都商务服务
商铺首页 | 企业名片 | 服务信息 | 产品展示 | 供求信息 | 价格信息 | 图片信息 | 联系我们 | 产品索引 | 报价索引 | 供求索引 | 公司索引 | 服务索引
发布商家:北京市安博(郑州)律师事务所 电话:0371-55370037 手机:17637188688 传真:0371-55370037 厂商QQ:1034985053
商家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世贸大厦A座12层 发布IP:()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无忧商务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