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的墓地管理合同纠纷如下
一是土地使用权纠纷,客户到墓地中安葬亲友的骨灰,严格地说是一种租赁关系,租赁墓地服务机构所有的土地,经约定并委托墓地服务机构按照客户的意愿建墓,以满足其安葬亲友祭奠亲友的,这部份纠纷一般是以擅自占用土地、公共用地以及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 中发生的纠纷等
二是退租迁墓 纠纷,个别墓地服务机构强行让承退租,或擅自大幅度提高墓地管理费,强迫随退墓
墓地价格
主要的墓地管理合同纠纷如下
一是土地使用权纠纷,客户到墓地中安葬亲友的骨灰,严格地说是一种租赁关系,租赁墓地服务机构所有的土地,经约定并委托墓地服务机构按照客户的意愿建墓,以满足其安葬亲友祭奠亲友的,这部份纠纷一般是以擅自占用土地、公共用地以及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 中发生的纠纷等
二是退租迁墓 纠纷,个别墓地服务机构强行让承退租,或擅自大幅度提高墓地管理费,强迫随退墓而引起纠纷!
三是客户拖欠墓地建设、管理费用,损害墓地服务机构以及其它客户权益引起的纠纷。在墓地价格以外,购买者还需支付墓碑的价格、20年的管理费用、建墓费、服务费、运输费以及几百元的安葬手续费。 还有一种因离婚、遗产等家庭问题引起的墓使用权、祭奠权等的纠纷,夫妻离婚后或被继承人残废后离婚当事人或继承人对墓地的使用祭奠等问题发生争执布影响到墓地服务机构的正常管理。
中途迁出算自动放弃
小李为父母购买了使用期限为50年的墓地,也通过正规渠道办理了相关文件和证明,后来因为一些个人原因,小李将父母的骨灰迁出。时隔几年后,家族的其他老人去世,小李准备重建那块墓地,却被告知,这块墓地已经不是他的了。
根据一些墓地的规定可知,从墓地迁出的使用者,会被视为自动放弃使用权。此外,如果迁出墓地以后,此墓地闲置时间过长,在一些墓园中也会被认为自动放弃。
墓地含义
晋代大风水家郭璞在《葬书》中曰:“气乘生气也”,“气乘风则散,界水则止,古人聚之使不散,行之使有止,故谓之风水。风水之法,得水为上,藏风次之”。乘生气的理论,是风水的中心主题。生气,指流走于土中,具有致福墓地风水(16张) 人、生旺1人的一种能量。选地选择山地非常重要,选择适合山家的墓地,进行安葬,俗话说:“福人得福地”,好地是祖上积德行善所得,也就是说山家得到一块好地,是他祖上的阴骘。生气能够调和阴阳、生1发万物。住宅得之,生人则平安多福;墓穴接之,墓主子孙则兴旺富贵。风水学归根结底在于教人识别并运用生气为人类造福。《葬书》曰:“夫阴阳之气噫为风,升为云,斗为雷,降为雨,行平地中而为生气”。生气是阴阳二气轮回周期中的一个环节,阴阳之气运行不息,不断变换成风、云、雷、雨及生气等表象。“五行之生气,行乎地中,发而生乎万物。”当生气露出地面,升入空中,就变为风,风被吹散荡尽,因而无法利用。只有环绕吉地的层层山峦才能遮挡住风,只有缓缓的流水和湖泊等才能聚集生气。墓葬风水与住宅风水大都道理相通,这就是吉地通常是为群山环抱、流水环绕、主流支流交汇处的平地及阶地,并且人们在其上选址建城、建村、建宅或建祖坟的原因。
看待
古人相地、首先是要会用罗盘。《儒林外史》第36日记载,有个姓郑的人家请风水先生去看葬坟,“虞博士带了罗盘,去用心用意的替他看了地。在墓相学上的象征意义,如根主坟墓、干主双主、花主继承、果实上主子孙等。”清末修光绪崇陵,也是先用罗盘测定一块祥瑞的土地,做出标志。简单的罗盘上都有干支,如:西方是申酉戌,北方是亥子丑。
如果盘上的指针跳个不停,说明不吉。相地要善于格物致知。宋谢和卿《神宝经》云:“学者当精于格物,审于致知,一理才通,皎若秋空之月,万疑顿释,涣若春冶之冰,体用充周,显微洞贯,存之在我,应之在彼,妙夺,知窥天巧,地学只是产个理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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