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租赁房屋时,对于房屋内物品的使用一定要有明确的责任划分,以免在后期使用过程中出现分歧,导致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咨询,大家需要对房屋租赁合同法的相关法律规定有一些了解,下面我们来看一下吧:
第二百二十二条承租方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二十三条承租方经出租方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咨询
在租赁房屋时,对于房屋内物品的使用一定要有明确的责任划分,以免在后期使用过程中出现分歧,导致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咨询,大家需要对房屋租赁合同法的相关法律规定有一些了解,下面我们来看一下吧:
第二百二十二条承租方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二十三条承租方经出租方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方可以要求承租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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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在人们的生活中,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咨询已经成为非常常见的一种纠纷了,因此人们在租赁房屋时,需要对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了解,这样不仅能够较大程度的避免纠纷的发生,同时也能够在已经发生了纠纷的时候,更快的找到解决方法,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合同法第93条第2款和第94条规定了当事人可以行使解除权的情形,主要包括约定解除条件实现、不可抗力、预期违约、迟延履行至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以及兜底性条款等,当相关情形出现时,当事人(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96条第2款进一步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第93条第2款、第94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即合同解除权人可以以解除合同通知的方式通知合同相对方解除合同,解除通知的效力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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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都认为,在处理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咨询时,如果已经收到了解除合同通知,那么就可以视为不用再按照合同要求履行了,其实这一点是不正确的,解除通知效力被确认前应继续履行该房屋租赁合同。
如承租方延迟缴纳租金,出租方向承租方发出解约通知后直接采取断水断电措施导致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如果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通知无效的,则解约责任可能要由出租方承担;再如承租方以出租方未履行该房屋的维修义务发出解约通知后,自行办理涉案房屋导致房屋空置的,如果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通知无效的,则解约的责任及空置房屋的损失等都可能由承租方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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